本次成本核算,2015年至2017年城市管道天然氣配氣成本核算表為核算基礎,采取現場勘查、座談、核對財務賬目,以相關政策規(guī)定為審核依據,遵循費用核算客觀、合法和合理的原則,核定定價成本。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城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定價成本監(jiān)審情況報告,有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根據市物價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18年6月10日至7月18日,按照會計成本法對**城市燃氣發(fā)展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城燃**公司”)2015年至2017年城市管道天然氣配氣(縣區(qū))成本費用資料進行了審核,核定了定價成本;厩闆r如下:
一、成本核算的依據和程序
本次成本核算,以**城燃**分公司2015年至2017年城市管道天然氣配氣(縣區(qū))成本核算表為核算基礎,采取現場勘查、座談、核對財務賬目,以相關政策規(guī)定為審核依據,遵循費用核算客觀、合法和合理的原則,核定定價成本。
主要政策依據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
2、《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jiān)審辦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令第8號)。
3、《定價成本監(jiān)審一般技術規(guī)范(試行)》(發(fā)改價格〔2007〕1219號)。
4、《**省政府定價成本監(jiān)審操作規(guī)范》(陜價成發(fā)〔2015〕3號,以下簡稱“操作規(guī)范”)。
5、《**省城市管道燃氣配氣定價成本監(jiān)審辦法(試行)》(**省物價局〔2018〕57號,以下簡稱“燃氣成本監(jiān)審辦法”)。
6、國家有關部門和省物價局其他有關文件。
主要成本數據真實性審核,依據寶雞天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寶天會專審字〔2018〕10號審計報告。
燃氣量是核算的主要數據,來源于**城燃公司提供的燃氣量統計表。
核算程序嚴格依照“操作規(guī)范”及“燃氣成本監(jiān)審辦法”的規(guī)定實施。經過企業(yè)提供成本資料、實地成本核算、出具成本核算結論等三個工作過程完成成本核算工作。
二、成本核算的內容
**城市燃氣發(fā)展有限公司**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公司前身為2008年4月成立的**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公司注冊地址**縣新區(qū)環(huán)城東路,所處行業(yè)為“電力、燃氣及水供應業(yè)”,擁有縣域管道燃氣市場特許經營許可證。2017年12月,公司現有職工33人;下設“兩辦一所兩站”。其中經理1人,綜合經營辦公室8人,安全技術辦公室6人,管線所18人。公司現擁有一支強有力的管理團隊和職工隊伍,其中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10人,所有員工均達到持證上崗要求。
定價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運行維護費等。
三、主要費用的確認辦法
按照“操作規(guī)范”及“燃氣成本監(jiān)審辦法”的規(guī)定,以下主要費用的確認辦法和標準為:
1、材料費:按照企業(yè)監(jiān)審年度前一年水平,剔除不合理因素并參考監(jiān)審期間變化核定。
2、職工工資:原則上據實核定,但不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行業(yè)職工平均工資。
3、固定資產折舊費:按照規(guī)定的殘值率5%(管道除外)和折舊年限予以核定。
4、管理費:按照燃氣配氣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分攤核定。
5、“財政補助” 相應支出和“對外捐贈”支出不得計入定價成本。
6、核減利息收入沖減財務費用。
7、計價量,實行預售的,計價量為(購氣量+年初庫存氣量-年末庫存氣量)×(1-管網漏損率)。
除上述費用項目外的其它費用據實核定。
上述費用以外的其它費用,原則上據實核定,但應符合**縣范圍內社會公允水平。
四、成本費用核增核減情況
通過實地查看現場、核對財務賬簿及相關統計報表,按照規(guī)定,我們分別對材料費、職工工資、修理費、固定資產折舊、管理費、財務費用、計價量等項目進行了調整,核定了應計入本次輸配氣定價成本的費用數額。
1、 購氣損耗費:依據“燃氣成本監(jiān)審辦法”三年分別核減購氣損耗費38.23萬元,48.29萬元,79.37萬元
2、固定資產折舊及攤銷費:按照規(guī)定的殘值率5%(管道除外)和折舊年限予以核定。固定資產折舊費及無形資產攤銷分別核減76.23萬元,73.81萬元,28.19萬元。
3、管理費:根據核定的管理費,按照燃氣輸配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例核定。據此核定應計入本次定價成本的管理費分別為38.33萬元,40.54萬元,28.46萬元。分別核減了1.94萬元,9.37萬元,21.24萬元。
4、銷售費用::根據核定的銷售費,據此核定應計入本次定價成本的銷售費分別為5.59萬元,4.49萬元,4.5萬元。分別核減了0.29萬元,1.04萬元,3.36萬元。
5、計價量依據燃氣成本監(jiān)審辦法,2015年核氣量586.23萬立方米,2016年核氣量753.86萬立方米,2017年核氣量1216.61萬立方米。
以上五項費用三年分別合計核減總成本116.69萬元,132.51萬元,132.16萬元,核增總成本各年0萬元,核減核增相抵后核減總成本為116.69萬元、132.51萬元、132.16萬元。
除以上費用外其余費用依據有關會計資料據實核算。
五、成本監(jiān)審結論
**城燃公司**分公司提交的城市管道輸配氣單位成本分別為:2015年0.87元,2016年0.72元,2017年0.45元。
經我局核定:**城燃公司**分公司城市管道輸配氣單位成本分別為:2015年0.68元,2016年0.54元,2017年0.34元。
六、有關說明
1、根據《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jiān)審辦法》的規(guī)定,本次資料原始數據、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由被審單位負責。
2、本次成本核算報告僅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本次決策服務,對其他單位及個人引用本報告內容發(fā)生的一切后果,本報告制作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3、對以上成本審核結論若有異議,請被審核單位在接到本報告起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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