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朝圣”這個詞,大家的第一個感受是什么,是神圣的,那么大家有沒有看過《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呢?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朝圣之路,孤獨嗎?但我們生來就是孤獨的。
一直以來,提起“朝圣”這個名詞,總會讓人聯(lián)想起一步一叩,匍匐前行的朝圣者,我常常想,一個人要有多堅定的信仰,才能舍家離土,拋塵棄世,忍風暴飛雪,翻山越嶺,轉山轉水轉佛塔,去追尋自己的圣地,觸摸那圣殿中的經筒?
我也是懷揣著這種感覺去讀《一個人的朝圣》,但他褪去了我的這種想法,這是一個平凡的故事,乏味、簡單甚至無聊,但不知怎么,卻不愿釋卷,初讀乏味,掩卷沉思,回味落淚。
周國平說"世上有多少個朝圣者,就會有多少條朝圣路。每一條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實并不孤獨。"
不孤獨嗎?
其實我們生來孤獨。
1
在《一個人的朝圣》里,哈羅德.弗萊就是一個孤獨的存在,工作的時候,獨善其身,沒有朋友沒有敵人,連退休都沒有儀式;退休之后卻是一種更深的孤獨,兒子死了,連同兒子死去的是他跟妻子之間的溫存與關愛。他困在自己的樊籠里,日復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癥,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
蕾秋·喬伊斯談到自己寫《一個人的朝圣》的起源就是她的父親得了四年的癌癥之后,告訴她自己只有四周可以活,“那個時候我想,如果我寫出一個故事,將我的悲痛,將我的情感轉化成這個故事,獻給我的父親也獻給所有的人。我對書本身是有非常大的熱愛,同時又有一種懼怕,我書中的主人哈羅德是踏上了一段旅程來尋找一些事物,但是他不一定能完成這段旅程,對于我來說,這也是一段旅程。就在我寫書的過程當中,我父親過世了,所以在書中我也表達了一種無可奈何的悲痛。”
2
一封遠方來信,如同一縷微弱的亮光,點燃哈羅德內心最深處的自我,奎尼的存在打開了他他塵封多年的記憶,年輕、往事、朋友、愛情、友情,他的生活似乎又蘇醒了,他想緊緊地抓住,當他繞過一個又一個郵筒時,他潛意識里并不想寄出回信,一旦投到郵箱里,他與這些過往的聯(lián)系就又結束了,于是他最終走上了尋找奎尼的路上,開始了一次朝圣之旅。
對任何人而講,遠方都是一個極其神圣的存在,我們把眼前歸屬為茍且,把遠方話念為詩,在一個人普通而又沉悶的生活里,遠方是內心追尋自我的唯一去處。從哪里出發(fā),去找尋什么,最終能走到哪里?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心靈比腳步走的很更快,遇見的比找到的可能更多。就像哈羅德,他的初衷是奎尼,他的行程里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都在他的心里種了一顆希望的種子,而最終,他找到的是自己。
3
在途中,哈羅德在途中向一個女人討了一杯水。
她說
“我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不過是把一只腳放到另一只腳前面。但我一直很驚訝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這么困難。”
為什么如此簡單的事情,我們卻依舊邁不開自己的腳步,困頓于眼前的世界,也許是貪戀眼前的安逸,也許是執(zhí)著于身邊的功利,在日復一日平淡的生活中,像哈羅德一樣忘記了的內心的自我。
其實,當一個人脫離熟悉的生活,成為一個行者,一個過客時,陌生的事物會被賦予重新的意義,當你脫離熟悉的人群時,你自己也會脫去過往生活在你身上披的一層一層的偽裝,你只是扮演自己,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踏上行程,哈羅德唯一的信念就是“我要找到奎尼”,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奎尼是他過去生活的標記,無論她是否曾深刻的影響過他,他其實是想找到自己。
“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藥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個人能好起來。人的大腦里有太多的東西我們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
“我并不是說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
對未來,對陌生,我們總是心懷恐懼,不敢開始,不敢探索,我們總是猶豫,我們缺乏的是邁開第一步的勇氣,如果能瘋狂一次,沖動一次,人生或許就會有更多的以外和驚喜。
4
朝圣是什么?
朝圣其實就是一種信仰。
我們不需要驚天動地地去做一個決定,只需要遵循內心一個信念,然后不猶豫,不退縮,不貪求,就會變得義無反顧,無論前方發(fā)生什么,都不能阻止去那里的腳步。從熟悉到陌生,從眼前到遠方,無懼茍且才有詩。
這是一個平凡的人前往自己信仰之地的旅程,是腳步之旅,更是心靈之旅,是追尋,更是救贖。
在路上,將一個腳放在另一個腳的前面,簡單行走,就會遇見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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