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這本書大家都看過嗎?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書,其中講述的故事是不一樣的,下面的烏合之眾讀后感2000字范文大家一起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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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龐的《烏合之眾》,原著寫于100多年前,至于我讀的這本,大概已是二十版之后的譯作了,一本心理學的入門書能有如此強大的生命力,不得不讓人驚嘆。
不算厚的一本書,卻整整看了四五天,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于這是本只有結論的書,一個接一個的判斷式論點加上論據,尤其是讀到后期才發(fā)現,所有的論點總結起來其實都是同一句話:群體就是一群弱智、易怒、盲目服從的原始人組成的烏合之眾!讀到多了也實在頗無趣,嗯,有益入睡。
說的刻薄了些,但這本書能長存到現在也自有他的道理,雖然是18世紀的作者,書中例子只以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為例,但很多的群體現象,放諸現代社會仍時有可見,尤其是書中對偶像崇拜、基礎教育、議會和選舉等特殊的群體現象,用群體心理學的角度來進行分析,有些觀念確實發(fā)人深省。
試摘抄若干筆記如下:
群體中的人有兩個共同的特點:首先是每一個人個性的消失,其次是他們的感情與思想都在關注于同一件事。
通常情況下我們說“人民群眾”,以強調我們在智力上所占據到的優(yōu)勢,但事實的真相卻是,“人民群眾”絕不比任何一個人更聰明,反倒是他們的愚蠢是有目共睹的。
處于群體中的個人會感受到一種強烈的“正義”力量,對他們來說群體就是正義,數量就是道理;即或不然,群體中的人也會有一種“法不責眾”的想法,因而在他們的行為時就表現得理直氣壯。
群體是無名氏!
因為無名,所以無由指控。 于是,曾經牢固的約束于一個人的責任感就會蕩然無存,而群體得到的,是最為原始的本能表達與宣泄。
群體中的個人行為表現具有如下四個特點: 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 第二,是無意識人格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第三,是情感與思想在暗示與傳染的作用下轉向一個方向; 第四,是暗示的觀念具有即刻轉化為行動的沖動。
數量就是真理——當群體中的任何一個人融入其中的時候,他就會感覺到自己的天然正確與合法,并意識到這種群體的絕對數量賦予他的力量。
群體埋葬了所有的懷疑精神與獨立意識,他們只臣服于激烈的言辭、虛假的形象! 正因為如此,群體才會為自己創(chuàng)立偶像,塑造英雄。
我們可以看到,大多數支配著人們頭腦的大人物,如今已經不再設立圣壇,但是他們還有雕像,或者他們的贊美者手里有他們的畫像。以他們?yōu)閷ο蟮某绨菪袨椋退麄兊那拜吽玫降南啾群敛贿d色。
從小學直到離開大學,一個年輕人只能死記硬背書本,他的獨立思考能力和個人意識從來派不上用場。受教育對于他來說就是背書和服從。
過多地延長實際的學徒期、培養(yǎng)懶漢的寄宿制度、過多的人為的訓練和填鴨式教學、繁重的功課、對今后的時代完全沒有考慮、對人的職業(yè)缺乏安排、對年輕人很快就要投身其中的現實世界裝聾作啞、不考慮學生如何適應社會、不考慮人類為保護自己而必須從事的斗爭、不教給學生如何保持堅強意志……
不管組成群體的是人還是動物,也不管他們?yōu)槭裁淳墼谝黄,只要他們組成了群體,就會弄出一個頭領,并且本能地讓自己處在他的統(tǒng)治之下
02
對群體的屬性進行介紹,令人驚悚。多少年來,這些群體屬性一直被利用,從未被詮 釋傳播。摘錄以下幾點:
1、群體中,每種感情和行動都有傳染性,易于慷慨赴義。群體可以殺人放火無惡不 作,也可以慷慨赴義、不計名利。
2、群體表現出來的感情簡單、極端、夸張、急躁、專橫、偏執(zhí)、反復無常、無法無 天,看不到中間過渡態(tài)。
3、群體隨時捏軟柿子,又臣服于強權。
4、群體有深刻保守本能。對于改變生活的事物存有根深蒂固無意識的恐懼。
5、新觀念在群體意識中扎根需要很長時間,群體總是落后于飽學之士和哲學家?guī)状?人。要改變已形成的觀念,同樣需要的時間也很長。
6、生物聚集在一起,就會無意識本能的讓自己處于一個領導之下。
7、名望是最有力的權力,候選人拉選票應采取瞠目結舌的夸張的承諾,斷言法、暗 示法、重復法。搞臭對手也用斷言法、暗示法、重復法,令人確信對方是無賴。而絕 非推理論證反駁。法袍和假發(fā)是法官必須的行頭,沒有這些其權威會折半。
8、喋喋不休說最離譜的大話,永遠對領袖有利。偉大領袖頭腦狹隘令人瞠目,但影 響力最大的,也死頭腦最偏狹的。希望感動群體的演說家,必須出言不遜、信誓旦旦 、言之鑿鑿、不斷重復。
9、議會里要演說取得成功,靠的一定是名望,而絕非推理論證。英雄表現出來的品 質和美德,總是被群體夸大。
10、領袖具備強大而持久的意志力,這是極為罕見、極為強大的品質,足以征服一切 。
11、群眾就像女人,寧愿屈服于堅強的男人,而不愿統(tǒng)治懦弱的男人。
12、人們在智力上差異最大,但卻有相似的本能和情感。情感范疇上杰出人士和凡夫 俗子都差不多。群眾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智慧。群體智力總低于孤立的個人 。個人一旦形成群體,智力立即下降。
13、形成群體的個人感受到勢不可擋的力量,而敢于發(fā)泄欲望。傻瓜、低能兒、心懷 妒忌的人,擺脫卑微無能的感覺,油升殘忍、短暫又巨大的力量。身處群體中,抑制 不產生這種念頭:法不責眾,不必擔責。
14、人從原始時代繼承了野蠻和破壞的本能,在群體中會釋放這種本能。
15、給群體提供無論什么觀念,只有絕對的、毫不妥協(xié)的、簡單明了的形式,才能產 生影響。
16、群體靈魂占上風了,并不是對自由的要求,而是當奴才的欲望。不管是誰自稱主 子,他們都本能的表示服從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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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ARUNA SHRI(來自豆瓣)
來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525351/
對近、現代群眾運動中的許多現象給出了很有洞見性的解釋,也包括了在許多中國人看來仍然難以理解的文革。
在社會生活中,群眾心理的影響是無處不在的,特別在相對低智的社會中更是如此。
這本書的價值甚至已經超出了社會心理學的范疇,在形而上學的領域也具有一定的意義。對內,它在某種程度上揭示了人的自我是多么不穩(wěn)定,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和塑造。對外,對于特定時期的人性和眾生相也做了很好的刻畫。
世人受到烏托邦聲音的迷惑,他們拼命擠進天堂的大門。但當大門在身后砰然關上之時,他們卻發(fā)現自己是在地獄里。這樣的時刻使我感到,歷史是喜歡開懷大笑的。
勒龐觀察到的另一條群體心理學規(guī)律:約束個人的道德和社會機制在狂熱的群體中失去了效力:“孤立的個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時,他不能焚燒宮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這樣做的誘惑,他也很容易抵制這種誘惑。但是在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他就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這足以讓他生出殺人劫掠的念頭,并且會立刻屈從于這種誘惑。
因為如果有些人受到控制,必定還有一些人在控制。因此從根本上說,有些人是把別人當作達到個人目的的手段。另一個更深刻的假設是,人類有著自我欺騙的無限能力,他能夠頭頭是道地把罪惡說成美德,為了犯罪而否定美德。人類性格的這幅畫像還導致了一種社會哲學和社會學,認為人類特別易于在社會的引導下變得十分愚蠢,使他天生的才智或是因為追隨烏合之眾而變得平庸無奇,或是用途邪惡,作為那些不十分奏效的暴力和強制的幫兇,欺騙自己的同胞。
有時不真實的東西比真實的東西包含著更多的真理。按照事物準確的幾何形狀來呈現它們,有可能是在歪曲自然,使它變得不可辨認。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如果世界上的居民只能復制或反拍物體,但無法接觸它們,他們是很難對物體形態(tài)形成正確看法的。進一步說,如果有關這種形態(tài)的知識只有少數有學問的人才能掌握,它也就沒有多少意義了。
迄今為止,徹底摧毀一個破敗的文明,一直就是群眾最明確的任務。這當然不是只有今天才能找到的跡象。歷史告訴我們,當文明賴以建立的道德因素失去威力時,它的最終解體總是由無意識的野蠻群體完成的,他們被不無道理地稱為野蠻人。創(chuàng)造和領導著文明的,歷來就是少數知識貴族而不是群體。
要想多少了解一些究竟,首先必須記住現代心理學所確認的真理,即無意識現象不但在有機體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動中,都發(fā)揮著一種完全壓倒性的作用。與精神生活中的無意識因素相比,有意識因素只起著很小的作用。最細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銳的觀察家,充其量也只能找出一點支配他的行為的無意識動機。我們有意識的行為,是主要受遺傳影響而造成的無意識的深層心理結構的產物。這個深層結構中包含著世代相傳的無數共同特征,它們構成了一個種族先天的稟性。在我們的行為之可予說明的原因背后,毫無疑問隱藏著我們沒有說明的原因,但是在這些原因背后,還有另外許多我們自己一無所知的神秘原因。我們的大多數日常行為,都是我們無法觀察的一些隱蔽動機的結果。「無意識構成了種族的先天稟性,尤其在這個方面,屬于該種族的個人之間是十分相似的,使他們彼此之間有所不同的,主要是他們性格中那些有意識的方面——教育的結果,但更多的是因為獨特的遺傳條件。人們在智力上差異最大,但他們卻有著非常相似的本能和情感。在屬于情感領域的每一種事情上——宗教、政治、道德、愛憎等等,最杰出的人士很少能比凡夫俗子高明多少。從智力上說,一個偉大的數學家和他的鞋匠之間可能有天壤之別,但是從性格的角度看,他們可能差別甚微或根本沒有差別。
這些普遍的性格特征,受著我們的無意識因素的支配,一個種族中的大多數普通人在同等程度上具備它們。我認為,正是這些特征,變成了群體中的共同屬性。在集體心理中,個人的才智被削弱了,從而他們的個性也被削弱了。異質性被同質性所吞沒,無意識的品質占了上風。
群體所獨有、孤立的個人并不具備的特點起著決定作用。首先,即使僅從數量上考慮,形成群體的個人也會感覺到一種勢不可擋的力量,這使他敢于發(fā)泄出自本能的欲望,而在獨自一人時,他是必須對這些欲望加以限制的。他很難約束自己不產生這樣的念頭:群體是個無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擔責任。這樣一來,總是約束著個人的責任感便徹底消失了。
在群體中,每種感情和行動都有傳染性,其程度足以使個人隨時準備為集體利益犧牲他的個人利益。這是一種與他的天性極為對立的傾向,如果不是成為群體的一員,他很少具備這樣的能力。
今天我們已經知道,通過不同的過程,個人可以被帶入一種完全失去人格意識的狀態(tài),他對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識的暗示者唯命是從,會做出一些同他的性格和習慣極為矛盾的舉動。最為細致的觀察似乎已經證實,長時間融入群體行動的個人,不久就會發(fā)現——或是因為在群體發(fā)揮催眠影響的作用下,或是由于一些我們無從知道的原因——自己進入一種特殊狀態(tài),它非常類似于被催眠的人在催眠師的操縱下進入的迷幻狀態(tài)。
有意識人格的消失,無意識人格的得勢,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傳染作用而轉向一個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觀念轉化為行動的傾向,是組成群體的個人所表現出來的主要特點。他不再是他自己,他變成了一個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
群體在智力上總是低于孤立的個人,但是從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動這個角度看,群體可以比個人表現得更好或更差,這全看環(huán)境如何。一切取決于群體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質。這就是只從犯罪角度研究群體的作家完全沒有理解的要點。群體固然經常是犯罪群體,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義的群體。
群體的沖動、易變和急躁。孤立的個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應行為的能力,群體則缺乏這種能力。在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他就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這足以讓他生出殺人劫掠的念頭,并且會立刻屈從于這種誘惑。出乎預料的障礙會被狂暴地摧毀。人類的機體的確能夠產生大量狂熱的激情,因此可以說,愿望受阻的群體所形成的正常狀態(tài),也就是這種激憤狀態(tài)。
我們在定義群體時說過,它的一個普遍特征是極易受人暗示,我們還指出了在一切人類集體中暗示的傳染性所能達到的程度;這個事實解釋了群體感情向某個方向的迅速轉變。不管人們認為這一點多么無足輕重,群體通?偸翘幵谝环N期待注意的狀態(tài)中,因此很容易受人暗示。最初的提示,通過相互傳染的過程,會很快進入群體中所有人的頭腦,群體感情的一致傾向會立刻變成一個既成事實。正如所有處在暗示影響下的個人所示,進入大腦的念頭很容易變成行動。
一些可以輕易在群體中流傳的神話之所以能夠產生,不僅是因為他們極端輕信。這也是事件在人群的想象中經過了奇妙曲解之后造成的后果。
群體對事實卻視若無睹,把歪曲性的想象力所引起的幻覺和真實事件混為一談。群體對自己看到的事件進行歪曲的方式,好像既多且雜,各不相同,因為組成群體的個人有著非常不同的傾向。但是情況并非如此。作為相互傳染的結果,受到的歪曲是一樣的,在群體的所有個人中間表現出同樣的狀態(tài)。
群體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異質的群體中間,又會因責任感的徹底消失而強化。意識到肯定不會受到懲罰——而且人數越多,這一點就越是肯定——以及因為人多勢眾而一時產生的力量感,會使群體表現出一些孤立的個人不可能有的情緒和行動。在群體中間,傻瓜、低能兒和心懷妒忌的人,擺脫了自己卑微無能的感覺,會感覺到一種殘忍、短暫但又巨大的力量。
群體的夸張傾向只作用于感情,對智力不起任何作用。
個體只知道簡單而極端的感情;提供給他們的各種意見、想法和信念,他們或者全盤接受,或者一概拒絕;將其視為絕對真理或絕對謬論。用暗示的辦法加以誘導而不是作出合理解釋的信念,歷來都是如此。與宗教信仰有關的偏執(zhí)及其對人們的頭腦實行的專制統(tǒng)治,早就為大家所知。
群體的道德:如果“道德”一詞指的是持久尊重一定的社會習俗,不斷抑制私心的沖動,那么顯然可以說,由于群體太好沖動,太多變,因此它不可能是道德的。
如果他們開動腦筋考慮起自己的眼前利益,我們這個星球上根本就不會成長出文明,人類也不會有自己的歷史了。
只會形象思維的群體,也只能被形象所打動。只有形象能吸引或嚇住群體,成為它們的行為動機。
對各種群體的想象力起作用的莫過于戲劇表演。所有觀眾同時體驗著同樣的感情,這些感情沒有立刻變成行動,不過是因為最無意識的觀眾也不會認識不到,他不過是個幻覺的犧牲品,他的笑聲與淚水,都是為了那個想象出來的離奇故事。
影響民眾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實本身,而是它們發(fā)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如果讓我表明看法的話,我會說,必須對它們進行濃縮加工,它們才會形成一種令人瞠目結舌的驚人形象。掌握了影響群眾想象力的藝術,也就掌握了統(tǒng)治他們的藝術。
群體并不進行推理,它對觀念或是全盤接受,或是完全拒絕;對它產生影響的暗示,會徹底征服它的理解力,并且使它傾向于立刻變成行動。我們還證明,對群體給予恰當的影響,它就會為自己所信奉的理想慷慨赴死。我們也看到,它只會產生狂暴而極端的情緒,同情心很快就會變成崇拜,而一旦心生厭惡,也幾乎立刻會變?yōu)槌鸷。這些一般性解釋,已經為我們揭示了群體信念的性質。
群體的信念有著盲目服從、殘忍的偏執(zhí)以及要求狂熱的宣傳等等這些宗教感情所固有的特點,因此可以說,他們的一切信念都具有宗教的形式。
一切宗教或政治信條的創(chuàng)立者之所以能夠立住腳,皆因為他們成功地激起了群眾想入非非的感情,他們使群眾在崇拜和服從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隨時準備為自己的偶像赴湯蹈火。這在任何時代概無例外。
當史學家告訴我們圣巴托洛繆慘案是一個國王所為時,他們對群體心理表現得和君王們一樣無知。這種命令只能由群體的靈魂來貫徹。握有最絕對的權力的最專制的君主,充其量只能加快或延緩其顯靈的時間。圣巴托洛繆慘案或宗教戰(zhàn)爭,并不完全是國王們所為,就像恐怖統(tǒng)治不完全是羅伯斯庇爾、丹東或圣鞠斯特所為一樣。在這些事件的深處,總可以找到的絕不是統(tǒng)治者的權力,而是群體靈魂的運作。
群體的意見和信念是由時間裝備起來的,或者它至少為它們準備了生長的土壤。一些觀念可實現于一個時代,卻不能實現于另一個時代,原因就在這里。是時間把各種信仰和思想的碎屑堆積成山,從而使某個時代能夠產生出它的觀念。這些觀念的出現并不是像擲骰子一樣全憑運氣,它們都深深植根于漫長的過去。當它們開花結果時,是時間為它們作好了準備。如想了解它們的起源,就必須回顧既往。它們既是歷史的兒女,又是未來的母親,然而也永遠是時間的奴隸。
拉維斯先生所言甚是:“沒有哪種統(tǒng)治形式可以一夜之間建立起來。政治和社會組織是需要數百年才能打造出來的產物。封建制度在建立起它的典章之前,經歷了數百年毫無秩序的混亂。絕對君權也是在存在了數百年后,才找到了統(tǒng)治的成規(guī)。這些等待的時期是極為動蕩的。”
制度和政府都是種族的產物,它們并不是某個時代的創(chuàng)造者,而是由這個時代所創(chuàng)造。對各民族的統(tǒng)治,不是根據他們一時的奇思怪想,而是他們的性質決定了他們要被統(tǒng)治。一種政治制度的形成需要上百年的時間,改造它也同樣如此。各種制度并沒有固有的優(yōu)點,就它們本身而言,它們無所謂好壞。在特定的時刻對一個民族有益的制度,對另一個民族也許極為有害。進一步說,一個民族并沒有真正改變其各種制度的能力。毫無疑問,以暴力革命為代價,它可以改變其名稱,但是其本質依然如故。
一位前公共教育部長朱勒·西蒙先生寫道:“學習課程,把一種語法或一篇綱要牢記在心,重復得好,模仿也出色——這實在是一種十分可笑的教育方式,它的每項工作都是一種信仰行為,即默認教師不可能犯錯誤。這種教育的唯一結果,就是貶低自我,讓我們變得無能。”
國家用教科書制造出這么多有文憑的人,然而它只能利用其中的一小部分,于是只好讓另一些人無事可做。
教科書和字典可以是有用的參考工具,但長久把它們放在腦子里卻沒有任何用處。
腦子里那些過多的、過于沉重的所學不斷流失,且沒有新東西補充進去。他們的精神活力衰退了,他們繼續(xù)成長的能力涸竭了,一個得到充分發(fā)展的人出現了,然而他也是個筋疲力盡的人。他成家立業(yè),落入生活的俗套,而只要落入這種俗套,他就會把自己封閉在狹隘的職業(yè)中,工作也許還算本分,但僅此而已。
群眾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他們必須擁有自己的幻想,于是他們便像趨光的昆蟲一樣,本能地轉向那些迎合他們需要的巧舌如簧者。推動各民族演化的主要因素,永遠不是真理,而是謬誤。但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經驗必須發(fā)生在非常大的范圍,而且得一再出現。
群體從來不受理性的指引,是否該對此表示遺憾?我們不必貿然稱是。毫無疑問,是幻覺引起的激情和愚頑,激勵著人類走上了文明之路,在這方面人類的理性沒有多大用處。作為支配著我們的無意識的力量的產物,這些幻覺無疑是必要的。每個種族的精神成分中都攜帶著它命運的定律,并且也許它由于一種難以抑制的沖動,只能服從這些定律,即使這種沖動顯然極不合理。有時,各民族好像被一些神秘的力量所左右,它們類似于那種使橡果長成橡樹或讓彗星在自己軌道上運行的力量。
在群眾里,自我保護的本能在他們身上消失得全無蹤跡,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孜孜以求的唯一回報就是以身殉職。他們強烈的信仰使他們的話具有極大的說服力。蕓蕓眾生總是愿意聽從意志堅強的人,而他也知道如何迫使他們接受自己的看法。聚集成群的人會完全喪失自己的意志,本能地轉向一個具備他們所沒有的品質的人。
在群眾里作為領導者,他們是在自己先被一種信條搞得想入非非之后,才能夠讓別人也想入非非。這樣他們才能夠在自己信眾的靈魂里喚起一股堅不可摧的力量,即所謂的信仰,它能讓一個人變得完全受自己的夢想奴役。
另外一種領袖他們或是聰明,或是頭腦狹隘,這都無關緊要——世界是屬于他們的。他們所具備的持久的意志力,是一種極為罕見、極為強大的品質,它足以征服一切。強大而持久的意志能夠成就什么,并不總是能夠得到充分的評價。沒有任何事情能阻擋住它,無論自然、上帝還是人,都不能。
當領袖們打算用觀念和信念——例如利用現代的各種社會學說——影響群體的頭腦時,他們所借助的手段各有不同。其中有三種手段最為重要,也十分明確,即斷言法、重復法和傳染法。它們的作用有些緩慢,然而一旦生效,卻有持久的效果。
作出簡潔有力的斷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證據,是讓某種觀念進入群眾頭腦最可靠的辦法之一。一個斷言越是簡單明了,證據和證明看上去越貧乏,它就越有威力。一切時代的宗教書和各種法典,總是訴諸簡單的斷言。
得到斷言的事情,是通過不斷重復才在頭腦中生根,并且這種方式最終能夠使人把它當作得到證實的真理接受下來。只要看一看重復對最開明的頭腦所發(fā)揮的力量,就可以理解它對群體的影響。這種力量是來自這樣一個事實,即從長遠看,不斷重復的說法會進入我們無意識的自我的深層區(qū)域,而我們的行為動機正是在這里形成的。到了一定的時候,我們會忘記誰是那個不斷被重復的主張的作者,我們最終會對它深信不疑。
在聚集成群的人中間,所有情緒也會迅速傳染,這解釋了恐慌的突發(fā)性。
群體的意見和信念尤其會因為傳染、但絕不會因為推理而得到普及。目前流行于工人階級中的學說,是他們在公共場所學到的,這是斷言、重復和傳染的成果。當然,每個時代創(chuàng)立群眾信仰的方式,也大都如出一轍。
利用斷言、重復和傳染進行普及的觀念,因環(huán)境而獲得了巨大的威力,這時它們就會具有一種神奇的力量,即所謂的名望。
在現實中,名望是某個人、某本著作或某種觀念對我們頭腦的支配力。這種支配會完全麻痹我們的批判能力,讓我們心中充滿驚奇和敬畏。這種感覺就像所有感情一樣難以理解,不過它好像與魅力人物所引起的幻覺沒有什么不同。名望是一切權力的主因。
名望的特點就是阻止我們看到事物的本來面目,讓我們的判斷力徹底麻木。群眾就像個人一樣,總是需要對一切事情有現成的意見。這些意見的普遍性與它們是對是錯全無關系,它們只受制于名望。
缺少成功的名望,會在很短的時間里消失。不過它也可以在探討中受到磨蝕,只是時間要更長一些。不管怎么說,探討的力量是極為可靠的。當名望變成問題時,便不再是名望。能夠長期保持名望的神與人,對探討都毫不寬容。為了讓群眾敬仰,必須同它保持距離。
用一時的意見影響群眾的頭腦不難,想讓一種信仰在其中長久扎根卻極為不易。不過,一旦這種信念得到確立,要想根除它也同樣困難。通常只有用暴力革命才能對它們進行革新。甚至當信念對人們的頭腦幾乎已完全失去控制力時,也要借助于革命。在這種情況下,革命的作用是對幾乎已經被人拋棄的東西作最后的清理,因為習慣勢力阻礙著人們完全放棄它們。一場革命的開始,其實就是一種信念的末日。
一種信念開始衰亡的確切時刻很容易辨認——這就是它的價值開始受到質疑的時刻。一切普遍信念不過是一種虛構,它唯一的生存條件就是它不能受到審察。
通常,群體犯罪的動機是一種強烈的暗示,參與這種犯罪的個人事后會堅信他們的行為是在履行責任,這與平常的犯罪大不相同。
我們一再遇到種族這個基本概念。我們經常遇到它,由此會產生另一種認識,即各種制度和政府對一個民族的生活只能產生很小的影響。民族主要是受其種族的稟性支配,也就是說,是受著某些品質的遺傳殘余的支配,而所謂稟性,正是這些品質的總和。種族和我們日常所需的枷鎖,是決定著我們命運的神秘主因。
在某些民族中,一切自由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限制,盡管表面上的許可使它們產生一種幻覺,以為自己還擁有這些自由。它們的衰老在造成這種情況上所起的作用,至少和任何具體的制度一樣大。這是直到今天任何文明都無法逃脫的衰落期的不祥先兆之一。
漫長的歲月造就了自己的作品。環(huán)境的一致、種族間不斷出現的通婚和共同生活的必要性發(fā)揮了作用。不同的小群體開始融合成一個整體,形成了一個種族,即一個有著共同的特征和感情的群體,它們在遺傳的作用下日益穩(wěn)固。這群人變成了一個民族,這個民族又有能力擺脫它的野蠻狀態(tài)。但是,只有在經過長期的努力、必然不斷重復的斗爭以及無數次的反復,從而使它獲得了某種理想之后,它才能夠完全形成一個民族。這個理想具有什么性質并不十分重要,不管是對羅馬的崇拜、雅典的強盛還是真主安拉的勝利,都足以讓一個種族中的每個人在感情和思想上形成完全的統(tǒng)一。在這個階段,一種包含著各種制度、信念和藝術的新文明便誕生了。
在追求理想的過程中,從野蠻狀態(tài)發(fā)展到文明狀態(tài),然后,當這個理想失去優(yōu)勢時,走向衰落和死亡,這就是一個民族的生命循環(huán)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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