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引領鄉(xiāng)村治理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體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xiāng)村治理體系”,南張街道著力以黨建為核、服務為本、法治為基、德治為魂,從基層基礎做起,探索善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體”的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推動基層黨建工作全面加強、不斷進步,社會治理有序推進、健康發(fā)展。
一、建章立制支撐“法治”之綱。一是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宣傳發(fā)動到位、措施落實到位,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二是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各村黨支部成立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創(chuàng)建活動領導小組,下設多個活動小組,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三是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要求,村黨支部與村民小組簽訂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每個生產組又與農戶簽訂責任書。同時村黨支部還對轄區(qū)內的刑釋解教人員指定了幫教責任人,簽訂了幫教協(xié)議,按照幫教方案適時組織幫教,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調委會職責》、《村規(guī)民約》、《村務、財務公開制度》等多個制度,做到制度上墻,有章可循,管理規(guī)范。
二、黨員帶頭涵養(yǎng)“德治”之魂。把開展志愿服務作為倡導德治的主抓手,思想引領凝聚共識。支部帶頭,積極發(fā)揚黨員志愿服務精神,定期組織黨員干部發(fā)動群眾開展志愿服務活動,開展“黨徽在鄰里閃光、志愿服務進鄰里”、“我給留守兒童一個家”、“美潔行動我先行”等活動,固定每月第一個周六為“志愿服務日”,大力落實以“辦成好事10件以上、辦成實事7件以上、解決難事1件以上”為主要內容的“十七一”行動,安排支部黨員擔任鄰里十九大“黨課專員”和“服務專員”。通過“上級考+黨員議+群眾評”方式,跟蹤評價群眾事務完成情況。通過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惠民成果,贏得肯定、凝聚人心,基層黨組織戰(zhàn)斗力和凝聚力進一步增強,全力打造了一支“懂農業(yè)、愛農民、愛農村”的三農工作隊伍。
三、健全網絡夯實“自治”之基。為使村級社會治安得到綜合治理,各村建立了三級人民調解網絡。村級設立了村民調解委員會,各村民小組設立了人民調解小組,又根據村民居住情況,每10戶設立一個糾紛信息員。三級調解網絡健全后,工作職責明確,并能積極開展工作,熱心為群眾排憂解難,全力化解各類糾紛。一是出現(xiàn)的各類糾紛得到及時調處,調處成功率達95%以上,沒有因糾紛調解不善而導致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二是能及時發(fā)現(xiàn)、整治各種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不安全因素,整治不了的治安“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并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整治,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處置在萌芽狀態(tài);三是結合轄區(qū)實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按照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做到提前預防、及時處置。
“三位一體”治理體系的推行,使美麗鄉(xiāng)村建設得到推進,社會政治穩(wěn)定,人民安居樂業(yè),達到了“發(fā)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的目標,帶動了全街道黨建和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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