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學期,我們班上同學一起讀了一本書,這本書叫《時代廣場的蟋蟀》。
這本書主要講有一只住在康涅狄格州鄉(xiāng)下的蟋蟀,因為貪吃而被帶到了紐約的時代廣場,在這里,他遇見了他的主人——瑪利歐,還認識了兩位朋友——老鼠塔克和亨利貓,但他卻惹來了很多的麻煩,比如吃了一張瑪利歐家里辛辛苦苦掙來的兩元錢、和朋友們開晚會而引起火災等,并因此而受到瑪利歐媽媽的責罵,最后,柴斯特用音樂感動了瑪利歐媽媽,就在他成為美國著名的音樂家的時候,他卻回到了他從前的家鄉(xiāng)。
這本書告訴我們:一個人活在世界上,應擁有自由,就像他的朋友亨利貓說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那他就應該去做他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讓他感到不快樂的話,那成名又有什么意義呢?”是啊,榮耀雖然是件好事,但是也同樣讓他感覺到非常的疲憊。
讀完這本書以后,我想到:一個人活在世界上,如果沒有自由那活著還有什么意義呢?但是我們也不可以亂用自己的力量去控制別人的自由。 讀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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