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后,結合本人的實際,認真分析,深刻剖析了本人在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并對問題及原因進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現(xiàn)形成以下對照檢查材料:
一、存在問題:
1、宗教工作的本質是群眾工作。宗教具有鮮明的群體特征,應當看到,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在政治上、經(jīng)濟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我們黨執(zhí)政的重要基礎,都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力量。我們要團結信教群眾,敵對勢力也在爭奪信教群眾,試圖把其變?yōu)橥h和政府對抗的力量。因此,評價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就是能不能把廣大信教群眾團結在黨和政府的周圍。作為一名黨員,要充分認識到我們應該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信教群眾尤為重要。此項工作對于我來說,是一個薄弱點。
2、我們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最大限度發(fā)揮宗教的積極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極作用,因勢利導、趨利避害,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在此方面,本人尚不能很好很透徹的理解黨的宗教政策,對一些宗教思想、正確的民族風俗和宗教極端思想不能清楚區(qū)分,無法最大限度發(fā)揮宗教政策的積極作用。
3、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這是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宗教發(fā)展的必由之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我國宗教發(fā)展,用中華優(yōu)秀文化涵養(yǎng)我國宗教文化。自覺抵御境外滲透,堅決遏制宗教極端思想影響。在此方面,作為黨員,對一些信教群眾的宣傳工作做得不到位,信教群眾不能正確理解現(xiàn)階段我國宗教中國化得正確涵義。
4、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做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需要用法律規(guī)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務的行為,用法律調節(jié)涉及宗教的各種社會關系。注意劃清宗教與非宗教的界限,并非涉及宗教的都是宗教問題,不能把宗教問題泛化。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信教群眾正確認識和處理國法與教規(guī)的關系,增強法治觀念,提高依法依規(guī)開展宗教活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平時忙于業(yè)務工作,對于宗教工作法治化方面的知識學習的還不夠。
二、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1、加強對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學習,加強黨性修養(yǎng),不斷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裝自己,并運用到平時的工作中。
2、深入群眾中,積極宣傳我國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團結信教群眾,積極與之談心,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教會信教群眾識別宗教極端思想,抵御境外滲透。
3、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民族宗教觀,做堅定的無神論者,不參加宗教活動,正確區(qū)分宗教信仰與民族風俗,加強學習宗教工作法治化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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