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出生證明的用處
出生證明的用處
關于新生兒出生證明的用途,有以下六點僅供參考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系;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yī)學依據(jù);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yī)學依據(jù);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y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jù)
么樣管理使用出生證明?出生證明的用途有那些?
1、《出生醫(yī)學證明》由衛(wèi)生部統(tǒng)一制發(fā),各級衛(wèi)生行政執(zhí)法部門或委托省(市)級婦幼保健機構監(jiān)督管理,并負責發(fā)放有關使用單位。
2、新生兒父母或監(jiān)護人憑《出生醫(yī)學證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戶口登記機關憑《出生醫(yī)學證明》辦理戶口登記手續(xù),并保留《出生醫(yī)學證明》副頁作為戶口登記的原始憑證!冻錾t(yī)學證明》副頁必須由戶口登記機關拆切,私自拆切視證明無效。
3、《出生醫(yī)學證明》由新生兒父母或監(jiān)護人妥善保管,不得出賣、轉讓、出售或私自涂改的出生證明無效。
4、《出生醫(yī)學證明》以多種防偽技術印制,版圖線獨特,版圖中央印有“中(更多請搜索:www.seogis.coma sai
r. santhosh re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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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出生證明
如何辦理出生證公證書?
辦理出生證明需提供的材料:
● 1、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
☆現(xiàn)住國內自然人提供:(1)身份證;(2)戶口簿
☆現(xiàn)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2)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3)身份證(若有)
● 2、父母身份證件
☆父母一方或雙方健在的提供材料如上述1;
☆父母一方或雙方故世的提供父母死亡證明(死亡證或注銷戶口證明)
● 3、父母結婚證;如父母離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記的《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或(2)法院《民事調解書》或(3)法院《民事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書
● 4、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 5、親屬關系公證證明(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填寫)(如上述1~4均齊備不需提供)
● 6、照片:所需張數(shù)依所需要公證份數(shù)+1張?zhí)峁,為同底版兩寸證件照片
● 7、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到哪里申請出生證公證?
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公證處即可辦理。
到哪里申請出生證公證的認證服務?
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公證書代辦或當?shù)氐耐馐罗k或北京外交部認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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