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馬法官活動總結
龍里法院洗馬法庭
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總結
今年以來,洗馬法庭大力圍繞“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以貼近群眾、關注民生、保護困難群體合法權益為落腳點,進一步構建審判工作大調解格局,攻艱克難清理執(zhí)行積案,傾力化解涉訴信訪案件,不斷加強審判流程管理,提升審判效率,取得了顯著成效,現(xiàn)將我庭201*年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情況總結如下:一、高度重視,措施落實到位
(一)認真落實兩會精神,加強思想教育!叭嗣穹ü贋槿嗣瘛敝黝}實踐活動,是人民法院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化“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進一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的重要實踐載體,是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的在司法活動中實踐黨的宗旨的重要舉措,是保證司法活動人民性的重要形式。我庭深刻認識到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性,并把開展好這項活動作為人民法院提升形象、轉變作風、解決問題、應對挑戰(zhàn)的良好契機,結合我庭工作實際,認真制定了實施方案。黨組成員在院長付金波的帶動下,利用每周五下午的理論學習時間,深入各支部與干警們一同學習和研討“兩會”精神、《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建設嚴格、公正、文明、廉潔的法院隊伍》、《王勝俊院長、沈德詠常務副院長在全國法院大法官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等相關文件,同時為切實解決“為誰司法,為誰服務”這一根本問題,全院干警以庭室為單位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圍繞“為什么說人民性是本質屬性、核心價值,人民法院工作如何體現(xiàn)人民性,在審判執(zhí)行工作中如何保障人民性的實現(xiàn),怎樣對待人民群眾和當事人”等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從而強化了法院隊伍永遠保持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忠誠、為民、公正、清廉”的思想覺悟。
(二)樹立大局觀念,扎扎實實做好審判工作。進一步樹立大局觀念,強化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的理念,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以保障和服務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工作大局為己任,始終堅持“執(zhí)法辦案作為法院第一要務”理念,把審判工作放在首位,努力維護好實現(xiàn)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三)強化服務意識,踐行司法為民。通過“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我庭將司法為民、便民、利民精神貫穿于立案、審判、執(zhí)行、申訴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1、完善調解機制,深化便民服務,積極探索建立調解新機制,全面落實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為此,我庭將原立案大廳改建為訴訟服務中心,細化了各項便民利民措施,強化訴訟指導,實行“一站式”立案服務,做到“立案有人接、咨詢有人理、查詢有人答”,最大限度的方便了當事訴訟;為更好更快的實現(xiàn)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又在立案一庭增設立案調解室,對一些當事人雙方到庭請求即時解決的簡易案件在立案前進行調解,把矛盾消滅在立案階段,加快了辦案節(jié)奏,提高了審判效率,贏得群眾的一致好評,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
2、實行法庭駐庭辦案與巡回辦案相結合。在“千名法官進百企、走千村、進萬戶”活動中,我庭通過實行巡回立案、口頭立案、郵寄立案等多途徑的立案方式,讓當事人“少跑腿”;在案件審理中,針對距法庭較遠、到法庭開庭不方便的案件采取“流動法庭”巡回就地辦案,特別是在農忙時節(jié),我庭不斷加大巡回審判力度,對一些法律關系明確、但容易激化矛盾的民事糾紛案件及時將庭開到田間地頭,并邀請村干部和人民調解組織就地化解矛盾。庭審結束后,法官們還結合案件對當時百姓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駐庭辦案與巡回辦案相結合既方便了當事人訴訟,又拉近了法院干警與人民群眾的距離,增進了感情。
3、重視涉農案件。我庭把妥善審理涉農案件作為審判工作的重中之重,潛心研究新形勢下涉農案件的新情況、新特點,開設綠色通道,方便農民訴訟;實行繁簡分流,做到快審快結,案結事了。為維護農村的社會穩(wěn)定、經濟發(fā)展、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4、認真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及政協(xié)委員視察法院工作,旁聽了各類案件的審理,并選擇有影響力的案件有針對性的邀請新聞媒體、基層組織、當事人所在單位負責人、法制副校長及學生旁聽有關案件的審理,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實行“廉政監(jiān)督卡”制度。為強化隊伍管理、加強廉政建設,我庭自6月1日起隨案實行“廉政監(jiān)督卡”制度,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為法院、法官的監(jiān)督;紀檢監(jiān)查部門圍繞落實“五個嚴禁”規(guī)定,結合隊伍建設的實際,采取組織干警觀看反腐倡廉警示錄像片、學習《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選編》、深入庭室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等方式積極開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并以支部為單位組織干警進行了反思和討論,讓廣大干警警鐘常鳴,確保審判權為民所用。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庭在“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不足。在開展司法作風大檢查活動中,全院干警認真對照司法大檢查中六方面問題,通過自行查擺、當事人來信上訪、案件質量評查督查的方式,查找、梳理出以下四方面問題:
1、宗旨意識淡薄,群眾觀念不強。個別干警在工作中,方式方法簡單生硬,辦事拖拉,工作不夠細致。
2、庭審、執(zhí)行行為不夠規(guī)范。個別干警辦案過程中不按規(guī)定動作操作,不依照有關工作流程辦事,執(zhí)法的隨意性仍然存在。
3、司法文書不夠規(guī)范。個別司法文書敘述事實不清,判項的說理性不強,校對打印有誤。
4、紀律作風不夠嚴謹。個別干警存在遲到、早退現(xiàn)象,外出辦案沒有在告示板上及時注明去向。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院黨組及時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完善內、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制定干警非工作時間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個人行為約束機制,加大和延伸對干警八小時以外的管理空間,嚴格約定八小時以外的行為,嚴格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五個嚴禁”的規(guī)定,對違法違紀的,嚴肅處理。
2、加強業(yè)務學習,進一步提高法律文書寫作水平。制定理論學習和業(yè)務培訓規(guī)劃,采取走出去學、請進來講、法律文書展評、觀摩庭審等方法,強化培訓,提高素質。
3、對差錯案件、瑕疵案件和群眾的反映的信訪案件,每月一次通報、每月一次點評,以增強干警的公仆意識、責任意識。
4、培養(yǎng)、發(fā)現(xiàn)、樹立廉潔典型和業(yè)務工作標兵,營造學先進、爭第一的良好氛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一件大事,也是事關人民法院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的要求,院黨組對下一步工作做了如下安排部署:
(一)繼續(xù)深化思想政治建設。進一步加強全院干警職工思想政治教育,認真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工作方針,切實提高“為大局服務、為人民服務”的自覺性、主動性。
(二)強化隊伍建設和干部管理機制。以“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為主線,以開展隊伍考評工作為抓手,努力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明確領導干部抓隊伍管理的職責權限,嚴格機關考勤制度、用車制度及其他行政管理制度。啟動案件質量評估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案
件流程管理,健全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和審限監(jiān)督機制,完善辦案績效考評體系和辦案過錯責任追究機制,將辦案績效與獎懲、評先、晉級、晉職結合起來,使管人管案管事緊密結合起來。
(三)深化文化建設。按照司法工作的特點和要求,深入挖掘、不斷充實法院工作的文化內涵,堅持正確的法院文化導向,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陶冶干警情操,提升思想境界,改善精神面貌,把法院文化建設與創(chuàng)建“學習型、團結型、創(chuàng)新型”機關緊密結合起來,努力建設團結、文明、和諧的現(xiàn)代化審判機關。
(四)建立和完善司法廉潔機制。堅持從優(yōu)待警和從嚴治警方針,切實加強對重點部門和關鍵崗位的監(jiān)督,加大對領導干部問責和責任追究力度。對于干警隊伍中因群眾觀念淡薄,工作、不負責任,發(fā)生重大差錯,給黨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的,要加大查處力度,真正解決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司法不規(guī)范等問題,推動反腐倡廉建設。
(五)完善信訪、便民措施落實機制。完善信訪案件的接待、分流、處理工作機制,妥善解決群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認真貫徹最高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意溝通工作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拓寬民意溝通渠道,將各項司法便民措施落到實處。探索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多渠道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和完善巡回審理、就審就宣制度,鼓勵法官進企業(yè)、進社區(qū)、進鄉(xiāng)村,就地調解糾紛,減輕群眾訴累。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擴展閱讀:灣寨法官活動總結
龍里法院灣寨法庭
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總結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部署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至今已進入了第二年。這場活動以“人民法官為人民”為重要命題,揭示了黨所一直堅持的群眾路線,彰顯了社會主義新中國為民、便民的司法理念。它以“黨的事業(y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為重要指導思想,在全國法院掀起了一股司法為民的學習教育熱潮,客觀上帶來了轉變司法工作作風,推動司法工作創(chuàng)新的契機。基層人民法庭作為法院系統(tǒng)里最基層的派出機構,“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實踐活動成效與之關系大為密切,因為“化解社會矛盾,重點在基層;推進社會管理,難點在基層;公正廉潔執(zhí)法,關鍵在基層”。在新時期下,基層人民法庭應該進一步加強自身隊伍建設,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實踐活動,從思想上、司法能力上、司法行為上與及便民措施上多下功夫,鞏固這場實踐的活動成果。
一、充分認識“人民法官為人民”的重要意義,在思想上牢固司法為民理念
古人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舟,指的就是人民。人民性是中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本質屬性與根本要求。這是歷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選擇。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在長期的革命斗爭中形成的司法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也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及人民代表大會的政體所決定的。從司法權的來源上看,司法權來自人民,屬于人民;從司法權的行使上看,它要受到人民的監(jiān)督與批評;從司法權的評價上看,最終還要以人民滿意不滿意為標準。基層法庭干警應
該充分認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所給予,因此須對人民負責,使人民滿意。出現(xiàn)“官本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xiàn)象絕大部分是因為一些司法人員思想上偏離司法為民的理念所致。
二、著重培養(yǎng)司法能力,不斷增強為民服務的能力
徙有合格、過硬的政治思想素質只能保證政治方向不至于偏離司法為民的理念,并不能真正用于解決群眾的實體糾紛,化解群眾之間的矛盾。要想很好地貫徹落實“人民法官為人民”的精神,司法能力的培養(yǎng)、業(yè)務知識能力的提高不可或缺。
就基層法庭而言,基層法庭大都面向廣大農村與城鎮(zhèn),擔負著受理并審理這些地區(qū)絕大多數(shù)的民事糾紛案件的重任。它所處的位決定了與法庭打交道的大多是文化水平相對低下、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容易以世俗的習慣來看待問題并解決問題的農村百姓;鶎臃ㄍソ鉀Q這些糾紛,既是行使國家司法權的過程,同時也是向群眾宣傳法律意識,教導其知法、守法及如何運用法律途徑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過程。這個過程,不僅僅需要基層法庭干警深厚的法律知識功底,更需要與基層群眾溝通的技巧;鶎臃ㄍ摬粩嗫偨Y審判經驗,通過學習、培訓不斷加強司法能力的培養(yǎng),提高自己的業(yè)務處理能力。另一方面,基層法庭盡管受理的案件比較單一,涉及的法律知識也相對單一,但這并不意味著基層法庭干警就可以懈怠學習,固步自封,放棄提升自身其它法律業(yè)務知識能力的機會。應該認識到,社會是一個不斷發(fā)展的過程,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法官的司法能力必將受到挑戰(zhàn)。而且事物是相互聯(lián)系的,法官解決糾紛需要綜合運用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而不單只局限于少數(shù)幾部法律,幾個法條?偠灾,沒有一定的司法能力與業(yè)務知識,“人民法官為人民”也就無從談起。
三、規(guī)范司法行為,公正、廉潔、高效司法
基層法庭對待當事人的態(tài)度,是法官給基層群眾最直接的感受,它不僅反映了基層法庭隊伍的工作作風,更體現(xiàn)了“人民性”的本質要求。心中懷著人民,就能把人民群眾當作自己的親人對待,在接待當事人中也就容易保持誠心、耐心和細心。如前所述,由于基層法庭面對的多是法律意識淡薄、文化水平相對低下的當事人,這就決定了基層法庭在開展工作中,特別需要懷著真誠為人民服務的精神,耐心細致地詢問當事人與回答他們的疑問,真正把當事人的事情當做自己的事情來辦。另外,基層法庭干警需時刻講究司法禮儀,充分尊重當事人的人格,倡導使用司法文明用語,提高司法親和力,切實讓基層群眾感受到人民法官的人民性。
公正是司法的價值追求。英國哲學家培根曾說,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決其惡果甚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只是弄臟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決卻是弄臟了水源。公正強調實體公正,它要求法官公正執(zhí)法,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努力使作出的判決與事實和法律相符。公正也強調程序公正,它強調人民的訴權得到維護,案件得到及時處理。廉潔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擁有明凈的心,便可看透貪婪的繁華;擁有亮節(jié)的志,便可跨過私欲的宮墻。高效是司法為民的重要標志。正所謂遲到的正義非正義。曠日持久的官司不僅浪費國家司法資源,影響對人民群眾利益的及時救濟,更嚴重的后果在于讓人民群眾對司法喪失信心,不利于司法權威的樹立。四、大力推行便民措施,彰顯人文關懷
俗話說,細微之處見精神;鶎臃ㄍホ`行人民法官為人民活動,采取各項措施均應以考慮方便不方便當事人為先,在實踐中應努力讓廣大基層人民群眾切實享受到司法便利,感受到司法人文關懷。便民
具體措施歸納為以下幾個要點:一是對法律知識淡薄的群眾可加強法律宣傳,采取送法下鄉(xiāng),普及法律知識的方法,提示訴訟風險,引導基層群眾合理訴訟。二是方便立案措施。對于當事人離家在外工作,不便回家提起訴訟的,基層法庭可實行電話立案、預約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對于住處較近的當事人除以上措施外,還可以采取上門立案,或者在巡回立案點方式立案的措施,確;鶎尤罕娫V權的實現(xiàn)。三是參與訴訟不方便的可通過就地開庭、設立巡回法庭等方式審理案件,將司法服務送到人民群眾的身邊,減輕當事人為參加開庭而來回奔波之苦。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確有經濟因難的當事人依法提供減交、緩交、免交訴訟費用的服務。
總之,基層法庭在“人民法官為人民”實踐活動的新形勢下,應不斷加強自身隊伍建設,將為民司法的理念內化于心,外踐于行,做到知行合一,務求實效,服務于廣大基層人民群眾,做人民滿意的基層法官,樹立基層法庭的良好形象。
友情提示:本文中關于《洗馬法官活動總結》給出的范例僅供您參考拓展思維使用,洗馬法官活動總結:該篇文章建議您自主創(chuàng)作。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