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清澗縣文物管理所工作總結
201*年清澗縣文物管理所工作總結
201*年,我所在主管局的關心和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保
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本所積極深入農村開展文物宣傳和恢復維修紅色革命區(qū)(棗林則溝窯洞)的征購維修工作,博物館正常開放陳列展覽,認真完成對文物圖書的編寫,狠抓文物管理工作,為創(chuàng)建清澗紅色旅游基地打下了一定的基礎,F就201*年的主要工作總結如下:一、狠抓文物法規(guī)宣傳活動不放松
為了全面提高我縣廣大干部群眾保護文物,愛護古跡的法律意識,今年我們在全縣范圍內在群眾較為集中的集市、街頭和民間廟會場所,進行了聲勢浩大的文物法律法規(guī)宣傳活動。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貫徹落實,截止11月份出動宣傳車輛6次,印發(fā)宣傳資料5000余份,制做大型宣傳條幅6條,受教育群眾達3萬人次。通過上述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全縣廣大干部群眾保護文物法律政策水平有所提高。全年自覺舉報破壞文物古跡的人達20人次,特別是鄉(xiāng)村文保員能真正發(fā)揮其作用,有效地保護了我縣野外文物古跡和革命紀念地。
二、突破重重阻力完成棗林則溝毛主席舊址的征購工作棗林則溝毛澤東舊居的征購和維修,我所在201*年的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各種原因征收工作舉步為艱。最后在石咀驛鄉(xiāng)政府和棗林則溝村委會的協(xié)助下,征購工作順利完成。根據經費的落實情況和維修額進度,力爭在明年6月份完工并開始對外展出。
三、開放縣博物館展室
為了進一步繁榮文化文物事業(yè),保護文物遺存,彰顯清澗文化,改善文物存放條件,201*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市文物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清澗博物館項目正式立項,于3月動工修建,9月竣工正式開放。至開放以來,大約有5000多名群眾進館參觀。
四、完成縣文物圖書的編寫工作
根據第三次全國重點文物普查情況,我所根據省、市、縣的要求,認真完成文物圖書的編寫工作,明確于201*年底完成該書的初稿。該書的編寫出版必將能讓公眾更多、更好地了解和認識我縣豐厚的文化底蘊,對于進一步宣傳和弘揚我縣優(yōu)秀的歷史文化遺產起到積極的推進作用。
五、加強基本建設的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歷史文化名城建設,不斷強化對縣域內保護性建筑管理和確保地上地下文物的安全,使人類祖先留給我們的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得以永續(xù)利用。根據清政辦法[201*]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確屬經濟建設需要,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文物管理部門組織進行考古勘探、調查或發(fā)掘工作,若無重大發(fā)現,進文物管理部門同意后,規(guī)劃建設部門方可發(fā)給“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
六、健全所的管理制度,強化安全意識我所的頭等大事就是保證安全。為了管好用好我縣現有的文物,201*年上半年我們在擁有各項安全保障設備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修訂了文物庫房管理制度、文物庫房值班制度、文物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以及鄉(xiāng)村文保員管理制度。
七、存在的問題
1、經費嚴重不足,造成各項工作無法開展。
2、由于文物征集費的缺乏,使我所的文物征集活動無力開展,很多有價值的文物還流傳在民間。八、201*年的工作要點
1、繼續(xù)加大文物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
2、在經費能夠落實的情況下,做好對王家堡的實景建設。3、配合縣上搞好棗林則溝毛主席革命舊址的維修工作,并按照預定計劃順利對外展出。
4、搞好庫存文物及田野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工作,安全保衛(wèi)工作,白天、夜間的值班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5、加強并完善本所的各項制度,加強對干部職工組織紀律性教育,使文物管理工作201*年中有一個嶄新的工作面貌出現。
清澗縣文物管理所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擴展閱讀:阿壩州文物管理所工作規(guī)則
阿壩州文物管理所工作制度
(初稿)
一、總則
(一)為使阿壩州文物管理所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進一步提高機構效能,根據《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規(guī)則。
(二)州文物管理所是州文化局的下屬單位,向州文化局負責,為州文化局在制定、決策全州文物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計劃中提供意見,實施各項科研項目并對全州文物工作進行指導。
(三)州文物管理所組成人員在工作中,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充分發(fā)揮州文物管理所的職能作用,保證憲法、法律、法規(guī),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文化局的命令、決定、指示在單位中貫徹實施,堅持實事求是,按客觀規(guī)律辦事;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尊重職工們的創(chuàng)新精神;遵紀守法、忠于職守、開拓進取、勤奮工作、團結務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樹立公正、廉潔高效的形象,確保政令暢通,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州文物管理所要認真行使職權,切實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切實做好相關的各項工作。
二、州文物管理所的組成及工作職責
(五)州文物管理所由下列人員及機構組成:所長、副所長和辦公室、文保中心、考古隊、藏品保管部。
(六)州文物管理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所長領導州文物管理所的工作,副所長協(xié)助所長工作。所長負責召集或副所長受所長委托主持州文物管理所所務會議、所長辦公會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決策,必須經所務會議或所長辦公會議和支委會議討論決定。
(七)副所長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受所長委托負責其它專項任務。
(八)各部室負責人在所長領導下,協(xié)助分管所長處理好本職工作。
(九)各機構工作職責:
1、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行政、財務、后勤及文物圖書資料、文物信息的管理與利用工作及安全保衛(wèi)工作。
2、文保中心工作職責:指導全州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博物館管理、文物展覽工作;民族、宗教文物及民間流散文物征集,寺院文物管理指導工作;文物法律、法規(guī)宣傳工作;相關研究工作。
3、考古隊工作職責:負責全州科研課題性考古調查、勘探、考古試(發(fā))掘及研究工作和配合基本建設進行的搶救性考古發(fā)掘。
4、藏品保管部工作職責:負責單位文物藏品保護管理工作;出土文物和征集、移交文物的清理、修復、入庫工作。
三、會議制度
(十)州文物管理所實行所務會議、所長辦公會議、黨支委會議等會議制度。
1、州文物管理所所務會議和所長辦公會議由所長、副所長、辦公室主任參加,另根據會議內容,可安排相關部室負責人參加,所長
主持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⑴傳達中央、省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文化局的重要決議、決定、指示和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措施;
⑵總結、部署州文物管理所的工作,研究決定改革、發(fā)展等重大工作事項;
⑶討論決定具體業(yè)務工作,科研項目及實施計劃;⑷討論決定單位重大的行政事務等問題;
⑸研究決定職工崗位變動,職務任免、職稱聘用和獎懲。⑹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2、州文物管理所黨支部委員會議由支委成員參加,支部書記主持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⑴傳達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文化局的重要決議、決定、指示,研究貫徹措施。
⑵支部委員會議原則上每兩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例外。(十一)職工學習制度。職工學習采取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等形式進行。
1、集中學習由所長或所長委托副所長召開。組織職工學習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學政治、學業(yè)務、學法律,努力提高職工素質。
2、學習時間為每周二下午(遇特殊情況會議可隨時召開)。
四、經費及財產管理制度
(十二)經費開支審批權限
1、凡單位經費開支,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所長一支筆簽批。
2、業(yè)務經費的開支只能用于與業(yè)務工作有關的范圍,開支前必須經領導批準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3、凡單位經費,職工不得借作私用。個別特殊情況需借用時必須按第一條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按期歸還。
4、根據工作需要,可預借差旅費,做到每趟出差每趟報銷,實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辦公室每年89月應向所務會提交經費執(zhí)行情況分析報告,并根據工作需要編制下年經費預算送所務會研究決定。
(十三)固定財產暨耐用消費品的管理
1、凡單位固定財產和耐用消耗品,根據需要,由政府采購或通過辦公室購買,實行各部室負責人登記領用并負責管理的責任制度,由辦公室負責登記。
2、各部室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對所管理使用的財產和耐用消耗品進行清點移交。
3、凡單位公用財產和相關高檔用品,如電腦、照相機等原則上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況,應請借用單位領導出面,開具借條,并經所領導批準方可外借。借用人不得損壞借用的物資和用品,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4、車輛的維修,由駕駛員向辦公室提出申請說明事由,經領導批準同意后,由辦公室派人和駕駛員一同到指定的維修點維修,出差期間,可在報告領導同意后維修。外單位借用車輛時,按領導批準原則借用。
五、職工請休假制度
(十四)假種及期限1、休假
⑴凡在州工作滿五年以上的職工,每年可休假一次。休假期限:在州工作五年,每年休假14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天休假,最多休假為30天。
⑵在休假中,職工可回原籍,也可以到父母或配偶所在的地方。易地休假的職工,每年可憑據報銷一次本人單邊車(船)費。但繞道增加的車(船)費自理。其車(船)標準比照我州對工作人員探親車(船)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
⑶休假不包括公休假日、法定節(jié)假日和路途所需時間。分兩次及其以上休假的,不得重復計算路途時間。
2、探親假
⑴職工轉正后,在州工作滿五年后,又符合探親假條件的,每年可休探親假一月。
⑵在州內工作滿5年以上,既符合探親條件又符合休假條件的[即未婚工作人員每年探望一次父母(時間20天),已婚工作人員每年探望一次配偶(時間30天)和每四年探望一次父母(時間20天)],享受探親假時可同時安排休假,假期天數可在一個月的基礎上增加十天,即探親假、休假合并為四十天。
3、事假
⑴不具備探親和休假條件或探親假、休假已休完的職工,因特殊
情況需要的可以請事假。
⑵探親假、休假已休完當年請事假超過30天的,次年不再安排探親假和休假。
⑶請事假30天以上的(含30天),不得參加當年的先進評選。4、病假
⑴職工因病需離崗休息的,可請病假。
⑵職工請病假3天以上(不含3天)必須經醫(yī)院證明,方可辦理。⑶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工資按本人工資90%計發(fā)。5、婚假、晚婚假、晚育假和產假
⑴職工結婚和響應黨的號召實行晚婚、晚育以及生產的可分別請婚假、晚婚假、晚育假和產假。
⑵婚假、晚婚假、晚育假、產假的期限分別為:婚假5天,晚婚假20天、晚育假30天、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實行純母乳喂養(yǎng)的婦女增加一個月產假,難產的增加15天。(詳見阿州婦[201*]45號文件)
6、喪假3天(十五)請休假手續(xù)
1、單位所有職工請休假,必須提前三天寫出請假報告,請假報告對請什么假,請假時間,請假事由等內容表述清楚。
2、職工請假經批準后,由辦公室負責做好考勤登記。3、職工休假中需延假的,必須提前報告辦公室,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4、雙休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離開馬爾康縣異地休假的,需向分管所長和辦公室報告,并留下聯系方式和通訊地址,如不報告發(fā)生意外的,后果自負。
(十六)請假審批權限
1、職工請假由各部室負責人提出意見,報分管所長批準。如請假半天且不離開本地,可由各部室負責人批準。
2、各部室負責人請假,由分管所長提出意見,所長批準。3、副所長請假,由所長提出意見,報州文化局領導批準。4、所長請假,由州文化局領導批準。(十七)休假的安排
職工休假原則上當年內一次安排,確因工作關系和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的例外。
六、環(huán)境衛(wèi)生制度
(十八)全體職工有責任和義務保證辦公環(huán)境舒適,樹立良好的窗口效應,自覺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實行每周五大掃除制度(三至八樓),由辦公室組織全體在家職工參加,不得缺席,特殊情況須向辦公室請假。
2、各部室辦公室環(huán)境衛(wèi)生由所在人員負責,做到整潔得體。3、宿舍區(qū)樓道日常衛(wèi)生由各職工負責打掃和保持。
4、各部室不得在辦公室內張貼與辦公環(huán)境不協(xié)調的字幅或畫報等。不得帶寵物進入辦公場所。辦公時間嚴禁穿拖鞋、短褲等衣冠不整行為。
七、考勤及獎懲制度
(十九)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十)請休假、探親假、病假、事假等必須按《職工請休假制度》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凡未辦理手續(xù)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十一)文物庫房及星期、節(jié)假日值班必須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凡未遵守者,視其情節(jié)給予相應處罰
(二十二)凡滿勤者,年終視其考勤格次發(fā)放年度獎金,并作為評選優(yōu)秀條件之一。
(二十三)職工考勤由辦公室負責督促實施。
八、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二十四)為保證文物庫房安全和突發(fā)事件得到及時處理,州文物管理所實行文物庫房及星期、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
1、文物庫房值班制度
⑴文物庫房值班以夜間為主,作息時間為夏季:晚九點至次日早八點、冬季:晚八點至次日九點。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遇特殊情況需離崗時必須向分管所長和辦公室報告,經批準后,在辦公室安排接替人員到崗后方可離開。
⑵值班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應認真做好監(jiān)控設備的養(yǎng)護,確保設備正常工作;認真巡查文物庫房周邊環(huán)境,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向領導匯報,同時做好記錄。
⑶值班期間遇突發(fā)事件,應立即啟動“安全保衛(wèi)工作預案”或“防
火工作預案”,并立即向所領導和辦公室報告,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記錄,等待相關部門及人員處理。
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房值班室,嚴守文物庫房機密。⑸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內容做到詳實、準確(須對安全狀況、設備工作情況等作交代)。交接班時,雙方必須共同簽字。
2、星期、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
⑴星期、節(jié)假日值班由辦公室安排職工輪值,被安排職工不得無故脫班,遇特殊情況可向分管所長或辦公室報告,經批準后,由辦公室安排接替人員到崗后方可離開。
⑵星期、節(jié)假日值班時間以正常上、下班作息時間為準。⑶值班期間應注意電話接聽,并做好值班記錄
⑷值班期間遇突發(fā)事件,應立即啟動“安全保衛(wèi)工作預案”或“防火工作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報告,同時作好記錄并協(xié)助處理。
(二十五)按照馬爾康地區(q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要求,州文物管理所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下管一級的原則與各部室簽定年度責任書。全體職工應提高警惕,做到防火、防盜、防毒、防泄密、防破壞。辦公室和宿舍的電源、火源必須經常檢查,做到人離電斷、火滅、門窗閉。
(二十六)州文物管理所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實行家庭包干責任制。職工負責對家屬及子女進行教育和管理,并按照與之簽定的《創(chuàng)安承包合同書》進行獎懲。
(二十七)本工作制度發(fā)至全體職工,請認真執(zhí)行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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