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治信訪服務中心存在的問題
綜治信訪服務中心存在的問題:
一是信訪工作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新從事信訪工作的領導和信訪干部對信訪工作業(yè)務知識較生疏,缺乏對《信訪條例》和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和運用,信訪事項的辦理程序還不夠規(guī)范,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提高。
二是體制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要認真落實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保證每天有一名領導干部在中心接待群眾來訪;要扎實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將苗頭性、隱患性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要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跟蹤信訪事項辦理過程,直至“案結事了”。
三是對信訪工作專業(yè)術語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如對非正常訪概念的理解,國家對非正常訪有嚴格的界定,是指以上訪為名到市委、市政府機關門前、中南海、首長駐地、府右街、天安門、使館區(qū)等非信訪接待場所表達訴求意愿的行為視為非正常上訪。
四是要充分發(fā)揮村級綜合服務站的作用。綜治信訪服務中心不僅要幫助綜合服務站解決一些服務站自身解決不了的問題;還要注意發(fā)揮綜合服務站與群眾接觸面廣、信息渠道暢通等優(yōu)勢,及時掌握有價值的信息,為中心掌握工作主動權創(chuàng)造條件,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xiāng)鎮(zhèn)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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