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11月2日,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條例》第一條就強調了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jiān)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釋放了黨內監(jiān)督越來越嚴的強烈信號。
《條例》明確了黨內監(jiān)督的任務。確保黨章黨規(guī)在全黨的有效執(zhí)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著重解決黨的領導弱化、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一系列問題。以此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fā)揮核心作用,讓每一個黨員都能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每一個領導干部都能做到忠誠干凈。
《條例》是從嚴治黨的補充說明。《條例(試行)》早就201*年就已頒布,隨著形勢任務發(fā)展變化,試行條例已經無法滿足,根據形勢變化對條例進行修訂,圍繞從嚴治黨制度構造全新體系,達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的要求,才能更好的為從嚴治黨服務。
《條例》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在制定《條例》時候,在全黨一定范圍里征求了意見,充分發(fā)揚了黨內民主,集中體現了黨內智慧,是我們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優(yōu)良作風的體現,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有著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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