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由實在不是什么羅曼蒂克的東西,這只不過是一個選擇,是一個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義,清醒地知道必須付出多少代價,測試過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作出的一個選擇。
2、在哪國的歷史上,造反都不新鮮,中國也有的是農(nóng)民起義,成者為王,敗者為寇嘛,這種情況多的是?墒牵绹慕▏吆孟蠛椭袊鴼v史上所有的農(nóng)民起義領袖都不同,他們要的并不是“拉下老皇帝,我當新皇帝”。他們自認是在追求一種屬于人類的理想,他們在“獨立宣言”中說,他們要求是在這塊土地上生長平等,自由和幸福。
3、言論自由的關鍵是什么呢?我想,關鍵就在于它的“內(nèi)容中性”原則,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堅決地擯棄在言論自由的大門之外。只要讓“真理”二字一不小心從門縫里溜進來,言論自由就完了。為什么這樣說呢?呼吁和宣揚言論自由的人們是很容易上“真理”的當?shù)。他們或是明確認為,或是在潛意識中,總是覺得言論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條“陽光大道”,覺得言論自由只是讓真理“越辯越明”的一種方式,在這種概念的指導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覺已經(jīng)“真理到手”的這一步,言論自由被拋棄就成了十分順理成章的事兒。
4、也許,正是考慮到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人們的普遍認知水平受到局限的情況下,必須避免任何人以“民主”的借口扼殺思想扼殺真理,或者干脆謀殺了那個口吐真言的倒霉蛋。所以,才必須有言論自由。我們當時還談到,言論所表達的思想,是最豐富最無從把握的,其發(fā)展是與人類共存亡的。也就是說,只要人類還存在下去,就沒有終極真理和絕對真理。誰也不能仗著人多勢眾就不準別人開口。如果把這個問題用通俗化的簡單語言來表達,那就是在中國大家都熟悉的一句話: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shù)人手里。
5、言論自由的關鍵是什么呢?我想,關鍵就在于它的“內(nèi)容中性”原則,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堅決地擯棄在言論自由的大門之外。只要讓“真理”二字一不小心從門縫里溜進來,言論自由就完了。
6、在美國多如牛毛的法律之下,我們發(fā)現(xiàn),當中國人常常以“好”,“不好”,“壞”這樣的字眼去作道德評判的事情,在這里往往是通過立法盡量把它歸入法律的范疇,并且使之深入人心。所以,剛來的時候,和美國人聊天,立即發(fā)現(xiàn)我們和他們之間有一個很大差別,就是我們在評論一件事情“好”和“不好”的時候,他們經(jīng)常只是簡單地說:“這是合法的”以及“這是非法的”。
7、美國除了權力的橫向分割,憲法還把國家政府的權力從豎向切成三條。這是你早就知道的“三權分立”,也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絕對獨立。
8、比如美國國會就有權在充足理由的前提下,彈劾總統(tǒng)和大法官。沒有一個人是選上就可以吃上定心丸的,就是在任期內(nèi),也不是一定保險的,國會議員也是一樣。國會有專門設立的道德委員會。
9、在今天交通發(fā)達,完全不存在窮鄉(xiāng)僻壤的美國,居然還有一種稱為“阿米緒”的移民,他們說一種類似德語的語言,完全拒絕現(xiàn)代生活,使用傳統(tǒng)農(nóng)具,一代一代在美國過著十八世紀的“歐洲鄉(xiāng)村生活.
10、美國公民自由協(xié)會。在我們剛來的時候,就有美國朋友對我們說過:“作為一個少數(shù)族裔新移民,又是窮人,你可不能不知道這個協(xié)會。”因為,它經(jīng)常為沒錢請律師的少數(shù)族裔窮人提供免費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并且竭盡全力捍衛(wèi)公民自由。
11、我不以膚色和種族判斷一個人的價值。但是華裔移民中,對于這個問題就很少有這樣的理性思維。
12、原則上說,美國接受外國留學生的時候,要求對方有支付自己的學費和生活費用的經(jīng)濟來源?梢允怯H友的贊助。目的是保護自己國家的公民工作的權利。外國學生沒有經(jīng)濟來源,勢必要去打工維持生活和支付高昂的學費,這就形成了和美國公民搶飯碗的局面。一個自己還有大量失業(yè)人口的國家,當然不希望出現(xiàn)這種情況,這就是取得留學簽證都要求經(jīng)濟擔保的原因。
13、這里有中國留學生在美國的求生問題,有移民問題,有美國的華人社會的種種特殊情況,有中國人對于“涮盤子”和美國人的不同理解,還參雜著復雜的背景文化。
14、美國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國家,世界上很難找出同樣一個如此流動變化的環(huán)境,這是任何一個美國故事的大前提。
15、在紐約的地鐵里,你常常聽不到英語,但是你有可能聽到世界上任何一種語言。
16、可是,什么人才是“正宗的美國人”呢?我們常常說起“白人”,但是,待久了,你才發(fā)現(xiàn),他們都是在幾百年里,陸陸續(xù)續(xù)從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國家里“移”過來的。
17、到了這里,幾年一過,加入了美國國籍之后,通通成了“美國人”。而且,這是一個持續(xù)不斷的過程。老一代移民穩(wěn)定下來,互相通婚,生下的新一代,夾在父母的母國文化和“美國文化”之間。
18、在美國,各個種族都有象“華人社會”這樣的小社會,在這個“小社會”之外的美國人,根本不清楚那里面除了不同于英語的種種語言之外,還有些什么樣的特殊概念和規(guī)則。
19、移民在各方面的貢獻可以說是美國強大和繼續(xù)保持強大的必要前提。但是,移民的問題有時也是非常嚴重的。
20、最叫我吃驚的是,在今天交通發(fā)達,完全不存在窮鄉(xiāng)僻壤的美國,居然還有一種稱為“阿米緒”的移民,他們說一種類似德語的語言,完全拒絕現(xiàn)代生活,使用傳統(tǒng)農(nóng)具,一代一代在美國過著十八世紀的“歐洲鄉(xiāng)村生活”。
21、他的居民乃至于公民是如此的“國際化”,你吃不準他們什么時候屬于你,什么時候又突然不屬于你。這里匯集了全世界最奇異和最紛雜的思想,最聰明和最零亂的思路,最清楚和最不可理愈的邏輯,最驚人和最怪誕的行為……,這一切原本應屬于世界的各個角落,可是有一天他進入了你的國境,成了你的一員,他所附帶的一切你就不能拒絕。全世界的問題都成了你的問題,全世界的麻煩也成了你的麻煩。
22、除了聯(lián)邦法律之外,各個州,市,縣,鎮(zhèn),都有它們各自的法律。
23、中國人的“虐待”概念,帶有很強的主觀性和主動性。但是在美國,這只是一個法律概念,它是不考慮動機,只察看行為和后果的。
24、這也是大量移民天天涌進美國,卻還是能夠維持不“亂套”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原來的法制基礎很強,可以有能力把一些“不定因素”迅速納入原來的法制軌道。
25、隨著在美國住的時間越長,越發(fā)現(xiàn)這里法律法規(guī)遠比中國多得多。大大小小的公共場合行為細節(jié),都有各種“法”在那里照管著。尤其印象深刻的,是這里執(zhí)法很嚴。一旦違法,不管“違”的是作為一個新移民看上去多么微不足道的“法”,都沒有什么通融余地。
26、保護每一個人的平等權利的觀念浮到了表層上,尤其是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比如少數(shù)民族,婦女,殘疾人等等,他們的權利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民權法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chǎn)生的。
27、1967年的“雇員年齡歧視法”,又規(guī)定了不得對年齡40歲以上的公民在雇用上歧視。
28、1972年,美國又制定了著名的“平權法案”,更規(guī)定了所有的政府機構和超過15名雇員的私人企業(yè),都必須在招工,技術培訓,升遷等機會上,給弱勢群體一定的比例。
29、平權法案還擴展到大學招生。例如,美國的大學招生,是沒有體檢這一關的,有殘疾的年輕人在平權法案的保護下,比一般的年輕人更容易入學。
30、1990年,美國又通過了能力缺陷法,不僅涵蓋了有身體和智力缺陷的人,還涵蓋了有傳染病的人。雇主不僅被要求不準歧視,必須提供給他們力所能及的工作,還被要求提供必要的條件和設備.
31、在美國多如牛毛的法律之下,我們發(fā)現(xiàn),當中國人常常以“好”,“不好”,“壞”這樣的字眼去作道德評判的事情,在這里往往是通過立法盡量把它歸入法律的范疇,并且使之深入人心。
32、在美國,所有的地方法都不能與憲法的精神相違背。它的憲法確立了一個民主制度,憲法的修正案,尤其這個修正案的前十條,通常被稱為權利法案的,保證了美國每一個“個人”最基本的權利不受侵犯。美國人認為,假如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能夠得到保障,他就是自由的。可以自由地思想,不必擔心受到禁止和壓制;可以自由地獲取各種知識和信息,不必擔心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見,不必擔心受到威脅;可以自由地進行創(chuàng)造,不必擔心受到約束;可以自由地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不必擔心家園受到入侵和破壞;可以在法律的范圍內(nèi)自由地做任何事情,不必擔心受到誣陷和冤獄;而且,在這一切受到威脅的時候,可以請求法律的保護,甚至有權利拿起槍來捍衛(wèi)自己的自由。
33、美國的權利法案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呢?它的特點就是規(guī)定了政府不得立法剝奪這種自由。也就是說,政府不能借口緊急狀態(tài),戰(zhàn)爭狀態(tài)或其他任何非常狀態(tài),去剝奪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論及出版自由。
34、他們認為,這些自由是基本人權,即,這是一個人與生俱來天賦權利。
35、美國除了權力的橫向分割,憲法還把國家政府的權力從豎向切成三條。這是你早就知道的“三權分立”,也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絕對獨立。
36、國會作為立法機構通過了一個法案,總統(tǒng)作為行政機構可以表示不同意,并且行使他的否決權,國會如果堅持,就必須達到三分之二的票數(shù)才能立這個法。相反,總統(tǒng)提出的法案,也必須經(jīng)過國會的投票,國會可以通過,也可以反對。而作為司法部分的最高法院,有權對總統(tǒng)和國會提出的任何法案進行審查,然后,它不僅有對法案的解釋權,而且,有宣布這些法案是否違反憲法的權力。但是,最高法院本身又沒有提出法案和立法的權力。
37、它的眾議院以人口比例確定議員的數(shù)量,而它的參議院則不論州的大小,每州兩名議員,以確認小州的利益也有保障。達成這樣的妥協(xié)是很不容易的,美國歷史把它稱為“偉大的妥協(xié)”。
38、美國的民兵是民間的合法武裝力量,與官方?jīng)]有關系。它們由老百姓自發(fā)組成,擁有法律所許可的武器裝備,目的是維護自己的權利。
39、你是一個成人,你就擁有許多作為一個人的權利,至于你是要正確地使用它,濫用它,還是自己放棄權利而去聽任別人擺布,這是你自己的選擇,你也必須承擔自己選擇的后果。實際上,作為一個社會整體,追求這樣一個理想,奉行一種共同的游戲規(guī)則,這也是一種選擇,整個社會也在為此支付代價,承擔后果。
40、“無罪假定”在美國的司法制度中是極為重要的一條。正是這一條,決定了檢方和辯方從道義上的平等地位。正因為在宣判之前,假定被告是無罪的,律師也就可以毫無心理負擔,理直氣壯地進行辯護。
41、所以,在被告不認罪的情況下,檢方的責任是陳列證據(jù),證明控告可以站得住腳,以期找出真正的罪犯。而作為辯方,是竭力對檢方的證據(jù)提出疑點,甚至推翻檢方的證據(jù),以期維護有可能被冤枉的被告的清白。因此,在道義上,雙方絲毫沒有貴賤高下之分。
42、陪審團制度的設計,強調整個審理過程是完全由專業(yè)的律師按規(guī)定操作,由精通法律法規(guī)的法官控制“公平審理過程”。當該擺出來的所有合法證據(jù),都已經(jīng)擺在大家面前,雙方律師該說的都已經(jīng)說了之后,然后按照法律有關判定的指示去合議出一個一致的判斷。這個制度的設計立論認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一般常人的智力已經(jīng)足以判斷。如果證據(jù)是矛盾的,有疑問的,判案的法律指示已經(jīng)明確規(guī)定,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判被告“罪名不成立”。如果一切是有爭議的,法律也規(guī)定審判將宣告失敗。因此,這個時候,關鍵的問題已經(jīng)不是判案者是不是專業(yè)人員的問題,而是判案者是否公正的問題了。這個公正,是指判案者首先絕對沒有陷害被告的動機,并且盡可能不受任何其他影響,而僅僅以證據(jù)為依據(jù)去進行判定。
43、陪審員獨立于政府之外,獨立于司法系統(tǒng)之外,獨立于任何政治勢力之外。他們的判斷,就是一般民眾放在法律對陪審團的規(guī)定之下都會作出的判斷。他們召之即來揮之即去,法庭為他們保密,使他們沒有心理負擔。他們只要自己不想出頭露面,可以永遠不被周圍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所以最沒有除了他們應該考慮的證據(jù)之外,非考慮不可的其他因素。
44、尊重個人和社會公德,這種極其深厚,極其悠久,極其普遍的社會意識產(chǎn)生了一種共識,那就是人人都要遵守公平的“游戲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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