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實包保責任。
全市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由幫扶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進行包保幫扶。根據省、阜陽市關于加強非貧困村幫扶工作的要求,進一步深化黨員聯系幫扶貧困戶活動,注重發(fā)揮黨員、村民組長、能人大戶的傳幫帶作用,確保每個貧困戶都有一名干部包保幫扶,切實提高幫扶工作精準度和實效性。
二、重點精準幫扶。
幫扶干部要熟悉掌握貧困戶基本情況,每月對貧困戶走訪不少于1次,做到“三清”(即家庭狀況清、致貧原因清、脫貧措施清),結合貧困戶發(fā)展需求和意愿,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對照脫貧驗收標準,根據貧困戶實際制定具體幫扶措施,幫助包保貧困戶至少發(fā)展1項增收主導產業(yè)或落實1項增收脫貧幫扶項目。對貧困戶面臨的急、難問題,能現場解決的,立即現場解決; 現場解決不掉的,認真記錄并及時匯報協調解決,讓扶貧政策、扶貧項目落準落細落實,提高貧困戶對幫扶工作滿意度,幫助貧困戶如期實現穩(wěn)定脫貧。
三、注重痕跡管理。
幫扶干部在幫扶走訪過程中對幫扶措施、幫扶項目、幫扶成效等幫扶信息及時記錄更新,留下幫扶痕跡,為脫貧評估驗收和督查考核提供真實具體的參考依據。幫扶干部因工作變動調離原單位或因病因事請假、外出學習培訓在一個月以上的,包村幫扶單位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及時調整落實包戶幫扶干部,妥善做好幫扶工作交接,并及時上報調整情況。
(一)未脫貧戶:
1.《扶貧手冊》記錄內容是否齊全、準確(包括:家庭情況、家庭成員、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幫扶成效5方面);
2.是否記住幫扶責任人是誰,今年以來上門走訪過幾次,提供的幫扶措施是什么;
3.2014年以來享受了哪些特惠政策,主要包括:產業(yè)脫貧項目到戶、獲得補助(補貼)情況;是否知道教育資助、健康脫貧政策(視有無在校生或是否因病致貧),了解落實情況;是否享受過住房安全政策(包括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了解落實情況(視住房現狀);是否已申請扶貧小額信貸,發(fā)放情況,是自家使用還是貸后轉給企業(yè)或大戶使用;
4.你家去年家庭收入多少,今年全年預計有多少元;對照“口糧不愁,主食細糧有保障;能夠自主購買,四季換季衣服、日常換洗衣服有保障”的細化要求,是否存在“愁吃”“愁穿”情況;義務教育、基本醫(yī)療、住房安全方面的“剛性支出”能否承受得起;
5.查看本戶家居環(huán)境狀況,家居環(huán)境是否保持干凈、美觀,生產環(huán)境是否規(guī)范、有序;
6.你家是哪年的(擬)脫貧戶,有沒有信心如期脫貧?如果是18年擬脫貧戶,需對走訪對象是否達到脫貧標準進行綜合評價(2018年脫貧標準:兩不愁三保障、人均純收入預計達到3600元,人均純收入=家庭年純收入/家庭常住人口,其中家庭年純收入指該戶一年家庭總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性收入+轉移性收入+財產性收入)減去生產經營性費用總支出后的收入)。
(二)2014—2017年已脫貧戶:
1.《扶貧手冊》是否存放在戶(如在戶,核查記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及相關證件一致,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效是否一一對應;是否按照時間順序填寫;填寫內容是否有遺漏,填寫內容本戶是否認可;如不在戶,到村后應定向抽查),是哪年脫貧的,2016年和2017年脫貧戶是否發(fā)放《脫貧光榮證》,證件是否在本戶家中?
2.脫貧后是否繼續(xù)享受哪些政策;
3.是否知道教育資助、健康脫貧政策(視有無在校生或是否因病致貧)(2014年和2015年脫貧戶不享受“351”和“180”政策),了解落實情況;住房安全政策(包括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是否享受過,了解落實情況(視住房現狀);是否已申請扶貧小額信貸,發(fā)放情況,是自家使用還是貸后轉給企業(yè)或大戶使用;
4.目前家庭生產生活與脫貧前相比,是否有變化;如有,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5.去年家庭收入多少元;今年全年預計有多少元;目前是否存在返貧風險(如果達不到2018年脫貧標準就存在返貧風險)。
一、端正工作態(tài)度,注意工作方法,講話口吻。
二、請貧困戶出示扶貧手冊、身份證、戶口本,糧補卡、土地確權本、殘疾證、低保證、五保證、慢性病卡、健康脫貧就診本、政策宣傳手冊、健康脫貧宣傳單、養(yǎng)老保險存折、脫貧光榮證,(查看該戶是否有老干部、農機手等補貼,看該戶已達年齡是否有養(yǎng)老保險金,高齡補貼,教育補貼,雨露計劃等),并要求該戶將這些資料統一存放扶貧檔案袋中。核對貧困戶基礎信息是否有誤,是否有漏人、多人現象,是否存在人口自然變更的現象(家庭成員已嫁出/遷出/死亡/判刑/當兵/嫁入/出生多年,貧困戶中仍然有這一個人的,要及時反饋到村)。
三、看貧困戶家庭人員構成,生產、生活、居住環(huán)境面貌,健康、教育、就業(yè)情況,社會關系、子女贍養(yǎng)情況,重點排查該戶是否存在環(huán)境衛(wèi)生差、自來水未安裝、危房未改造等現象。
四、根據該戶人員構成及生產、生活、居住面貌,就業(yè)、教育、健康狀況,逐人分析應享受的扶貧政策,制定幫扶計劃。
五、與本戶核對建檔立卡時間、貧困戶識別程序、幫扶責任人信息及到家次數、對幫扶責任人滿意度、對照信息對照采集表和扶貧手冊核算本戶上一年度收入; 詢問該戶是否已享受相關政策,以及該戶幫扶需求、收入情況,核對戶檔資料,找出該戶幫扶中存在的問題。重點排查扶貧政策該享受而未享受的情況(慢病證辦理、教育補貼、雨露計劃、危房改造資金、殘疾補貼、殘疾證辦理、小額信貸分紅、產業(yè)獎補等)。
六、收入核算、信息采集、措施對照、兩本手冊一致性。
七、到村核對整改戶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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