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問題:
1.基層黨建不夠扎實。一些基層黨建工作存在“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往往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對基層黨建工作抓一陣、放一陣,緊一陣、松一陣。
2.黨內政治生活的嚴肅程度有高有低。一些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的嚴肅程度不高,甚至流于形式。具體表現有,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問題觸及不深,三會一課內容與實際工作聯系不夠緊密等。
3.黨建工作能力不夠高。黨員和黨務工作者面臨的最大挑戰(zhàn)是能力挑戰(zhàn),最大危機是本領危機,最大恐慌是知識恐慌。一些黨組織領導成員不注重學習培訓,面對新問題、新要求時束手無策。在執(zhí)行中,一些黨組織抓不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缺乏工作思路,找不到解決問題的路徑。
4.制度建設不健全。有的黨組織只滿足于布置黨建任務、提出工作要求,缺乏配套的督查制度。一些黨組織的黨建工作制度不健全或者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工作無章可循,隨意性很大。有的黨組織雖有黨建工作制度,但制度沒有得到全面貫徹和落實。
二、意見建議:
1.調動各級黨組織做好黨建工作的積極性。要澄清“黨建工作和機關業(yè)務工作是兩碼事”的模糊認識。消除“業(yè)務工作為主,黨建工作為輔”的認識,堅持“虛工實做”,以黨建工作實效去推動業(yè)務工作的順利完成。
2.提高各級黨組織黨建工作的執(zhí)行能力。首先,任務指向要清晰。其次,要善于抓細抓實。要分類建立工作任務清單、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從執(zhí)行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和難點入手,明確詳細的程序步驟,著力破解執(zhí)行“縮水”等現象。最后,要加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把思想好、能力強、對黨建工作熱心的同志安排到黨建崗位上,做好對黨務干部的培訓,使其逐步成為黨務工作的行家。
3.提高各級黨組織的政策領悟力。首先要加強學習,進一步打牢領悟政策的思想理論基礎。其次,要研究政策。中央和上級的政策往往是基于對普遍性問題的把握,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須與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實際相結合。各級黨組織要注重實踐、注重總結、注重創(chuàng)新,做到正確地貫徹政策、執(zhí)行政策、落實政策。
4.強化制度的保障作用。一要規(guī)范各項黨建工作制度。抓好各項黨建工作制度建設,逐步形成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工作運轉體系,明確各部門、各單位權力運行流程、責任主體和責任邊界,明確辦事程序、環(huán)節(jié)、時限和標準要求,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二要提高各項黨建工作制度的執(zhí)行力。增強黨員干部對相關制度的認同,使各級干部自覺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嚴格按制度辦事;增強相關制度的可操作性,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堅持于法周延、于事簡便的原則,確?刹僮餍詮。三要增強相關制度的威懾力,對破壞法規(guī)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qū)”者,要堅決嚴肅查處,不以權勢大而破規(guī),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
5.加強對各級黨組織的督查和問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形成黨建工作效能責任倒逼機制。通過加大對黨建工作落實不力的組織和個人的問責力度,使黨建工作成為“硬指標”。要厘清責任主體,各級黨組織必須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不稱職”的理念,進一步厘清黨委(黨組)、黨委(黨組)書記、黨委(黨組)成員、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的職責任務。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執(zhí)行目標任務層級責任制,逐級逐層分解黨建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考核體系,把責任擔起來,把壓力傳下去。
6.利用“互聯網+”,創(chuàng)新黨建活動方式黨建活動方式。要適應信息技術飛速發(fā)展的大趨勢,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把“互聯網+”作為提高黨建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徑。探索建立動態(tài)管理服務機制,創(chuàng)新黨建工作流程和方式,建立網絡黨支部,開展溝通交流、黨務公開等非涉密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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