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X縣司法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市、縣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理念,堅持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為統(tǒng)攬,充分發(fā)揮司法行政各項職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水平,奮力助推強富美高新X的建設,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我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基本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依托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一村(社區(qū))一法律顧問”等載體和形式,以法治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律師、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建設等業(yè)務為支撐,覆蓋城鄉(xiāng)、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本形成。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省司法廳《關于推進全省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下發(fā)了《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下發(fā)《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縣司法局下發(fā)了《關于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著力推動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二)統(tǒng)籌推進,建好三個平臺
在實體平臺建設方面。一是著力打造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按照“臨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眾”的原則,縣政府投入100余萬元,于2018年7月建設完成了600多平方米的X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中心設置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公證、律師、司法鑒定等服務窗口,為群眾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務。同年12月份,被省廳評為“省級公共法律服務示范中心”。二是結合新版星級司法所創(chuàng)建活動,統(tǒng)一打造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采取統(tǒng)一規(guī)劃布局、統(tǒng)一標牌標識、統(tǒng)一管理制度、統(tǒng)一工作流程、統(tǒng)一服務窗口的模式,由縣局統(tǒng)籌建設,同時整合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打造半小時公共法律服務圈。服務中心人員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員、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服務志愿者組成。主要開展矛盾糾紛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詢、普法宣傳、公證代辦、民事訴訟代理等業(yè)務并對轄區(qū)內的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務站)、法律顧問進行管理和指導。目前,全縣已建成高標準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1處,其余4處正在規(guī)劃建設中。三是完成了全縣村(社區(qū))級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務站)全覆蓋。按照實事求是、合理規(guī)劃、逐步推進的工作原則,統(tǒng)籌建設。自2016年以來,全縣累計投入100余萬元,在全縣456個村(社區(qū))建設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務站)。統(tǒng)一設立標牌標識,公開工作人員姓名及聯系電話、工作職責等,實行司法所工作人員和村法律顧問、人民調解員輪流值班制度。村法律顧問以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務站)為依托,定期開展法律走訪服務、法治宣傳等活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網絡平臺建設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推進法律服務在線咨詢、網上化解矛盾糾紛等。建立“X縣普法辦pfb”微博、“法律顧問在您身邊”微信群、“法治X”快手,“法治中都”抖音號,用好企業(yè)短信號普法平臺,“X司法行政”微信公眾號、縣O2O便民服務平臺,推廣“濟寧智慧民調”APP,讓群眾足不出戶便可享受到及時便利、專業(yè)優(yōu)質的公共法律服務。
熱線平臺建設方面。充分利用現有的“7210148”法律咨詢電話、“7222121”法律援助熱線電話、“7212060”公證業(yè)務辦理電話,打造具備法律咨詢、人民調解、普法宣傳、綜合服務等功能的熱線平臺,有效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法律服務需求。1-4月份,共接聽解答法律咨詢1950余人次,指引申請法律援助36人次、申辦公證75件,申請司法鑒定7件。
。ㄈ┒啻氩⑴e,不斷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
1、創(chuàng)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傳新平臺。一是采用“普法+文藝”模式。組建民間普法宣傳團隊,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小品、快板等形式在全縣鄉(xiāng)村巡演;多次邀請市普法文藝宣傳團到X演出,發(fā)揮了很好的法治宣傳教育作用。二是采用“普法+新媒體”模式。利用企業(yè)短信號向全縣1550余名領導干部通過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識,已發(fā)送6.7萬余條;開發(fā)使用“X司法行政”微信公眾號,專人解答縣O2O平臺群眾法律咨詢102條;“X縣普法辦pfb”微博,已發(fā)布15條;創(chuàng)辦法治電視欄目《法潤中都》,已播出12期;建立“X縣律師微陪伴”等微信群,24小時服務群眾;開通“法治中都”官方抖音號,已發(fā)布51期;“法治X”快手號,已發(fā)布6期。利用新興媒體為百姓提供更加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治宣傳。三是采用“普法+陣地”模式。建成縣法德公園和郭倉、白石等法德文化廣場、全市第一處禁毒文化廣場、山東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積極推進“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兩個基地”創(chuàng)建工作。目前,全縣共有國家級民主法治示范村1個、省級9個、市級172個;共有市級“法治文化建設示范基地”40個,“法治宣傳教育示范基地”27個。四是深入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法治宣傳活動。以“法律八進”活動為抓手,相繼開展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法治宣傳、公共法律服務中都行等活動。今年來共舉辦各類活動23場次,發(fā)放宣傳材料1.2萬余份。
2、降檻擴面提質,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降低門檻擴大范圍。把經濟困難標準調整為我縣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兩倍,擴大免予經濟困難條件審查的案件范圍。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逐漸向低收入群體拓展,繼續(xù)重點做好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等重點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積極參與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工作、一審辯護全覆蓋工作已全面展開。目前已辦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師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人),其中見證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118件(人),辦理一審刑事辯護全覆蓋案件68件。二是規(guī)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援助質量。規(guī)范實施“八統(tǒng)一”制度規(guī)定,并發(fā)揮好案件質量評估團作用,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按照案卷評判級別差別發(fā)放法律援助辦案補貼。今年以來,共受理各法律援助案件375件,辦結210件。
3、律師服務工作成效顯著。一是堅持服務中心,加強供給側改革。全縣成立5個服務民營經濟法律服務團,為民營企業(yè)發(fā)展提供綜合性法律服務,就企業(yè)經營管理中的合同、人力資源管理、企業(yè)改制及投融資等法律風險問題及防范措施提出意見建議。今年以來,共舉辦講座5場次,出具法律意見書21份,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營商環(huán)境。二是推行法律顧問全覆蓋制度。積極推薦律師擔任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行業(yè)組織、社會團體、村居(社區(qū))的法律顧問,律師擔任各類法人單位法律顧問70余家,5名律師擔任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31名律師擔任150個村的法律顧問,17名律師入選“X縣法律人才庫”。三是加強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化建設。健全律師懲戒和權利保障制度,嚴格落實重大法律事務集體研究、報告?zhèn)浒、溝通協(xié)調等制度,加大對律師辦理重大法律事務和代理涉黑涉惡案件的監(jiān)督指導。大力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注冊公職律師7名。四是做好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今年以來,共參加陪同領導涉法涉訴接訪活動4次,接待群眾來訪40人次。全縣律師共辦理各類法律案件120余件,解答法律咨詢500余人次。
4、公證服務質量明顯提升。一是圍繞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對全縣重點項目、重點工程建設招投標等提供現場監(jiān)督公證服務。二是嚴格落實司法部公證執(zhí)業(yè)“五不準”,對公證業(yè)務開展重點質量檢查,公證服務質量和水平明顯提升,縣公證處被評為市級“青年文明號”、縣級“干事創(chuàng)業(yè)好班子”。三是大力實施惠民便民工程。積極開展“一次辦好”減證便民服務,公開公證事項清單,讓工作人員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為老、殘、病、弱等特殊人群開通辦證綠色通道,實行優(yōu)先服務、上門服務。對當事人申請辦理救濟金、低保、給付贍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和遺產總額5000元以下的小額繼承公證實行免費辦理。四是不斷拓展服務領域,為縣電視臺直播的10期發(fā)票抽獎活動進行了現場監(jiān)督公證。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動“公證云在線公證平臺”建設,逐步實現公證業(yè)務網上預約、在線申辦。今年以來,共辦證314件,對縣重點項目、工程招投標等提供現場監(jiān)督公證74件,為老弱病殘“送法上門”8件,免費辦理小額繼承公證72件,辦理法律援助公證3件,減免公證費2萬余元。
5、積極打造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升級版。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發(fā)展“楓橋經驗”重要指示精神,把“楓橋經驗”貫穿在人民調解工作始終,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強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及時調整、充實縣、鄉(xiāng)、村三級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隊伍,定期對全體調解員進行培訓。組建了縣級人民調解專家?guī)欤?名人民調解員入選市級人民調解員專家?guī)欤?名人民調解員獲得首批全省人民調解專家稱號。目前全縣共有調解組織555個,調委會529個,調解室26個,調解員1849個。二是加強“和為貴”人民調解室建設。充分用好儒家“和”文化思想,按照上級“黨建引領+雙基建設”工作要求,積極打造“和為貴”人民調解室。目前全縣15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146個村建成了“和為貴”調解室。三是提升“濟寧智慧民調”APP系統(tǒng)使用效能。擴大宣傳力度和影響力,提升網上辦案率,不斷提高“互聯網+人民調解”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重要時間節(jié)點、重點領域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今年1-4月份共摸排各類矛盾糾紛98件,調解成功96件,成功率97.96%。
6、村(社區(qū))法律顧問實現全覆蓋。我縣在2017年8月啟動“一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服務團隊,一村(社區(qū))一法律顧問”工作,2018年6月份,納入全縣重點項目掛圖作戰(zhàn)體系。全縣律師31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63人,司法所工作人員22人,合理安排到全縣495個村(社區(qū)),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每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統(tǒng)一建立法律顧問團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關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今年以來,法律顧問提供法律建議數量42件,開展線上線下法律服務次數78次,參與調解矛盾糾紛29起。
7、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規(guī)范有序。全縣14處基層法律服務所依托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xié)會,實現行政管理與行業(yè)自律相結合。開展“兩規(guī)范一打造”活動,促進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規(guī)范整改。嚴格財務管理制度,統(tǒng)一增設了稅控機。嚴格規(guī)范執(zhí)業(yè)行為,健全執(zhí)業(yè)檔案,規(guī)范執(zhí)業(yè)環(huán)境。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年度考核。推行“兩所共建”,完成與司法所結對工作。
8、司法鑒定工作步入正軌。2018年,X縣人民醫(yī)院司法鑒定所掛牌成立,標志著我縣首家司法鑒定所正式成立,補齊了群眾對司法鑒定法律服務需求的短板。
二、存在的問題
1、經費保障嚴重不足。公共法律產品供給能力有限性與群眾需求的矛盾仍然是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經費不足,公共法律服務產品供給積極性就不高,就不能完全滿足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政府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明顯偏低,縣級財政經費遠遠低于同級政法其他各部門。比如本級法律援助經費遠遠低于省、市平均水平,辦案補貼仍在每件600-1000元的地位徘徊,值班律師費用不能落實,一村一法律顧問經費至今未能到位。近年來,雖然原則上也有加大經費保障的文件,但最后真正落到實處的公共法律服務經費仍明顯不足,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的制度體系尚未能建立。業(yè)務經費短缺嚴重影響了法律服務人員提供法律服務的積極性和質量,制約著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fā)展和公共法律服務多元化專業(yè)化發(fā)展。
2、公共法律人力資源不足,業(yè)務素質有待提高。法律服務人才匱乏是開展公共法律服務建設面臨的緊迫問題,X縣有82萬人口,全縣注冊律師只有33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63人,公證員5人。而礙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的通過率偏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又抬高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從業(yè)門檻至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直接導致法律服務人員后繼乏人。同時,現有人員中又存在年齡結構老化、學歷水平參差不齊、知識體系陳舊、接受新知識遲滯等問題,整體業(yè)務素質有較大提升空間。
三、工作建議
(一)切實加強經費保障
黨委和政府雖已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本地區(q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及經濟社會發(fā)展綜合考核體系,也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納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guī)劃,但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經費并未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只把原來的司法行政幾項業(yè)務經費列入了預算,并且經費數額較低。建議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務激勵保障機制,對做出重要貢獻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勵、表彰。
。ǘ┘訌姍C構和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建設,實現職能重塑和職能強化。按照革命化、正規(guī)化、專業(yè)化、職業(yè)化的要求,配齊配強工作人員。通過完善隊伍建設制度、加強交流培訓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隊伍綜合業(yè)務能力和水平。優(yōu)化隊伍結構,穩(wěn)步增加律師、公證員、法律援助人員數量,積極發(fā)展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提高隊伍專業(yè)化水平。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培養(yǎng)壯大擅長辦理維護農民工、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等群眾合法權益及化解相關社會矛盾的專業(yè)公益法律服務機構和公益律師隊伍,在基層農村、社區(qū)培養(yǎng)“法律明白人“隊伍,實現公共法律服務提供主體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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